原標題:對“排號懷孕”不能簡單一禁了之
西安某醫院泌尿科護士郭女士將自己懷孕二胎的消息告訴單位后被約談:“要么辭職,要么放棄孩子”。從8月1日至今,科室就沒有再未給她排班,并將她6月和7月份的績效獎金扣了下來。對此,該院泌尿科主任王禾表示,當時確實要求郭女士在工作和孩子之間做選擇。此前每位護士均簽訂過承諾書,要按照科室計劃懷孕,違反者應主動辭職。(11月28日澎湃新聞網)
首先應該明確,醫院要求員工簽訂“計劃懷孕”的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此開除員工還涉嫌違法。但是,醫院這樣做似乎也有難言的苦衷。事實上,郭女士的遭遇并不是個例。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不少女性正面臨類似難題。尤其是在醫院、學校等一些女性職工占比較大的單位,更是如此。近段時間以來,為避免因為員工“扎堆”懷孕而影響工作,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計劃懷孕”“排號懷孕”的新聞頻頻曝光。幾個月前,河南中牟某中學曾下發通知,規定各個學科可以懷孕的二胎教師名額,并撂下“不按照規定懷孕就辭退”的狠話。
從用人單位的角度看,產假一休就是大半年,如果女性員工較多,又“扎堆”懷孕,用人單位很可能陷入癱瘓;而對員工來說,生育權是其基本權利,尤其對高齡婦女而言,生二胎更是一件不能拖不能等的事情。其中是非,確實很讓人為難。
而從人口發展的大局來看,目前二孩生育意愿正逐步釋放,但尚未達到高峰。據中國人民大學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介紹,2016年出生的人口中,屬于符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孩子數量并不多,更多是“單獨兩孩”政策的效果。“全面二孩”的效果要到2017年才顯現出來,到2018年達到出生人口的最高峰。也就是說,明后年“扎堆”生二胎的問題可能會更普遍,部分用人單位的壓力可能還會更嚴重。
可見,用人單位簡單采取“排號懷孕”“計劃懷孕”等方式對女性員工懷孕進行限制,不僅涉嫌違法,更無助于問題解決,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并不是長久之計。而若對用人單位“計劃懷孕”“排號懷孕”簡單一禁了之,也難以應對后續更為棘手的社會生育難題。
這需要從更高的層面出發,一方面,落實《勞動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保障女性職工的合法權益,為生育權受到不法侵害的女員工提供法律援助,提高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另一方面,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對女職工權益實行制度兜底,對用人單位有女職員休孕假、產假的,給予適當財政補貼,幫助用人單位解決因為員工懷孕和生育所帶來的成本增加問題,為用人單位減輕負擔。如此,才能有效消除“按計劃懷孕”的現實土壤。
面對“全面二孩”時代,全社會尚未做好充分準備,還面臨育兒成本高企、幼兒園學位緊張、兒科醫生短缺等抑制生育意愿的諸多現實因素。只有系統地破解這些難題,降低企業和個人的生育成本,才能真正助力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與家庭和諧幸福。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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