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景點宰客不是沒辦法治,是沒有法治
根治宰客亂象,書記縣長是靠不住的,還是得靠法治。靠法治,就要解決“縣官比法大”的問題;靠法治,就要解決旅游局“根本不敢來”的問題。
前不久,有媒體接到一些游客投訴,說在四川的九寨溝黃龍旅游線路上,旅游變成了購物游,而且商品質次價高。記者深入調查發現,購物店都有詳細規定返點比例:蟲草、藏紅花,返30%、40%;中藥50%;牦牛肉50%;水晶50%……該線路上幾家購物店每天返給旅行社的回扣高達數百萬元。有旅游者稱其3天行程遭遇5次購物。
在中國的旅游市場上,宰客亂象早已不是新聞。九寨溝黃龍的情況可能比較典型,但誰也難說就是最嚴重的。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還不是因為那些著名景點得天獨厚、無可替代。即便游客抱著“一生就被它宰一次”的心態去“飛蛾撲火”,全國那么多過了溫飽線、想要出游的人,都是潛在的“待宰客”。
在宰客這個問題上,我們可不能徹底服膺“存在即合理”,因為該“存在”是建立在違法違規基礎之上的。《旅游法》明文規定,旅行社不得誘騙旅游者,通過安排購物獲取回扣。可在九寨溝黃龍景區,這種違法行為不僅大行其道,更成了公開的行規——像報道里稱其為“黑幕”,都有點說輕了。這究竟是為什么?
記者帶著疑問去暗訪一個4A級景區的梁經理,得到的回答是:“只要在我們松潘九寨溝做縣委書記的,都知道我們這兩個縣的經濟發展和旅游是密不可分的,縣長給我們開會,縣委書記給我們開會,都說我知道你們返30%-40%,但是你們要給我做好,就不要去被曝光,有查的時候要做好隱蔽,然后打錢不能讓客人知道。”另外一位羅經理更得意,“關系在這兒呢,所以我們根本不怕他們檢查……旅游局根本不敢來啊。”
地方政府如此旗幟鮮明地為“孫二娘”們撐腰,難怪后者宰起客來那般理直氣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換了趙書記、錢縣長,就能保證新來的孫書記、李縣長肯換個活法?根治宰客亂象,書記縣長是靠不住的,還是得靠法治。
法治不等于法律法規,更不等同于法制。不能說有了一部《旅游法》就算有了法治。法治是一個以法律為最高權威的治理系統。只有法制沒有法治,地方治理者就永遠比法大,他們甚至可以給不法商家和旅行社面授機宜“有查的時候要做好隱蔽,然后打錢不能讓客人知道”……
靠法治,就要解決“縣官比法大”的問題;靠法治,就要解決旅游局“根本不敢來”的問題。一個現實是,山清水秀的地方,經濟一般都不怎么發達,財政收入嚴重依賴旅游,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開發深度旅游項目、讓旅行社給你交錢而不是給導游回扣,這樣的旅游發展思路才會長久。什么法子不能掙錢,非得搞旁門左道?
我去國外旅游發現,人家的旅行社基本不搞強制或變相強制購物,當地官員更不會教商家宰客,卻同樣掙得盆滿缽滿,為什么?很簡單,不靠低團費攬客,小費要到明處;商場里的東西貨真價實,真正的好東西哪需要導游帶路啊,去看看巴黎LV總店門前的中國游客長龍……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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