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長只剩下被學校“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義務,對教學活動和有關舉措缺乏有效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建議權,也就無法實現教育的良性發展。
近日,南京二十九中的學生家長反映,該校實行高三年級學生家長輪流替代老師進行監考、自習課值班,這一做法引起很大爭議。有的家長擔憂如果以上做法成為常態化,對于工作忙碌的雙職工家庭來說,將成為不小的負擔,呼吁學校能夠慎重。面對質疑,學校校務處一工作人員解釋稱,家長反映的值早班、替監考、值晚自習等情況是由家委會研究決定的做法,不過具體情況他沒有權限接受采訪,得由校領導返校后再行決定。
相信很多家長看到這則新聞,都會感同身受。其實現實中,又何止是家長輪流“幫忙”值早班、替監考、值晚自習呢?從幼兒園開始,老師就在不斷強調家校互動和參與式教學的重要性。只要孩子一只腳邁進了校門,家長們身上的擔子,就逐漸重了起來。
比如,小學下午3點左右就要放學“靜校”,這種學時上的設計,讓很多家長頭疼不已。或許是旨在錯過“晚高峰”時段的放學安排,實際上卻硬生生制造出了“接孩子”的車流高峰。甚至,有的家長不得不舍棄多年的職場奮斗,專職接送孩子、輔助學校布置的課業;還有的學校作業安排很不合理,原本該由老師完成的檢查、批改作業等工作,最終全成了家長的任務;很多看上去“制作精良”、能博得老師歡心的作業,背后的“操刀者”其實也是家長;而個別老師“變相”鼓勵那些一看就不是學生獨立完成的作業,卻在有意無意間滋長了學生的攀比之風,也讓不少家長愈加叫苦……
看過這些現實中的教育責任“倒置”,再回頭來看南京這所高中的“家長監考”風波,便不難理解了。雖然校方解釋稱“值早班、替監考、值晚自習等情況是家委會決定的”,表面上看似乎與校方無關,可是,僅憑家委會的一次“研究”、一紙決定,就把校方的教育職責輕易轉嫁到家長身上,顯然并不合適,也有違家委會設立的初衷。
重視家長在孩子教育和成長過程中的作用,引導家長和提供相關的機會讓家長參與到校園活動中來,這無可厚非。只不過,這種參與必須符合自愿的原則。國外學校也有“家委會”,但這一組織成立的目的,應該是增進學校與家長之間的溝通,搭建起意見交換、信息溝通的橋梁。如果家長只剩下被學校“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義務,對教學活動和有關舉措缺乏有效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建議權,也就無法實現教育的良性發展。
曾經不斷有人呼吁給孩子減負、給教育減負,如今來看,也需要給家長“減負”。要明確厘清現代教育中家長和學校的責任擔當,不能模糊各方權利和義務的邊界,把本該屬于學校的職責推諉給家長承擔,更不能打著“參與式教學”的名義,弱化學校的教育引導職能。西諺有云,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在此不妨借用一下——讓學校的歸學校,家長的歸家長。(文瀾)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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