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雙流機場“安檢門”別一關了之
還有多少單位使用這家企業或同類企業生產的類似設備?X射線安檢設備的立項、采購、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決策失誤,甚至瀆職現象?是否應該有人對此負責?
就成都雙流機場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一事,環保部10日向四川省環保廳下發加急文件,要求四川省環保廳嚴格執法,對未經許可違法生產、銷售、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單位,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確保公眾安全。
環保部下發加急文件,對“弱光子人體安檢儀”事件一錘定音,止息紛爭。“違法行為”這一描述,給了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生產者、使用者一記響亮的耳光。隨著此行為被權威部門定性,他們此前種種冠冕堂皇的說辭,今天看來都是笑話。
事件從《如何評價雙流機場等地采用X射線投射人體的“弱光子人體安檢儀”》一文在網上流傳開始,到媒體跟蹤曝光、四川省環保廳介入、環保部下發加急文件,不過十來天時間,處理效率可圈可點。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雙流機場也該聞風而動,立即停止使用了吧。至此,事情有了一個說法,但是,僅有一個說法似乎還不足以平息這一事件。
曾有記者登錄該安檢儀生產廠家的官網發現,截至目前,以“神槍”命名的這款快速人體安檢系統已在成都火車站、雙流機場、重慶火車站、昆明火車站、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單位投入使用。可見,使用這種設備的決非雙流機場一家。既然環保部將這種行為定性為“違法行為”,那么,還有多少單位使用這家企業或同類企業生產的類似設備?需要舉一反三,進行摸排,一并停用,而不是靠公眾一一去發現、上網發帖披露。
如此規模的X射線安檢設備濫用,已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事件,環保部的加急文件也證實了這一點。假如這起公共事件最后仍不了了之,將是說不過去的。X射線安檢設備的立項、采購、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決策失誤,甚至瀆職現象?是否應該有人對此負責?要給社會一個結論。而據專家介紹,無論使用的X射線照射劑量有多小,都可能導致個別或少量細胞損傷,如輻射誘發癌癥及遺傳疾病等。這意味著,雙流機場的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應當已對一些旅客造成了傷害,那么,相關方面是不是該給受害者一個說法?
從此事的處理模式看,依舊是“公眾揭發-媒體跟進-政府介入”,這種路徑好處是效率比較高,壞處則在于不確定性——并非所有事件都能像這次一樣進展順利。值得我們思考的是,以后遇到同類事件時,除了行政力量介入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力量可以依靠,促成事件得以圓滿解決?譬如,消費者組織直接與違規者交涉,或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等。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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