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教育廳官網張貼《關于發布違約免費師范生名單的公告》。公告督促59名2011~2015屆部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于5月31日前回省履約,否則將被視為違約,將對其處以罰款,并記入誠信檔案。(7月19日《中國青年報》)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公布的數據,每年畢業生的解約率在5%以內,這一數字看起來似乎比例很小,但在事實上,免費師范生的違約問題可并不小。因為剛畢業時很多人都沒有解約,回到了生源地從事教育工作,工作后中途違約的現象卻比較常見。
免費師范生當初享受到了優惠的條件和政策,畢業后當然需要遵循當初的承諾,但一旦遇到了更好的就業機會就想違約,這肯定是不誠信的表現,不管是處以罰款,還是記入誠信檔案,這些處罰都必不可少。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將個案連在一起,就是一種現象,不管是免費師范生畢業時還是工作后,他們的違約問題僅僅是不誠信這么簡單嗎?為何工作后的違約現象會那么常見呢?
事實上,除了畢業時考研、考公務員、大城市有合適工作機會等功利化的個人選擇之外,免費師范生違約還與個人興趣、基層留不住人有關。比如,有些同學當初就是稀里糊涂地報了免費師范生,但經過大學的學習和探索,發現自己的興趣并不在這一塊,那么定向就業是不是就有些不近人情呢?還應看到,假如不是基層教育和鄉村教師的工作狀況與他們的預想落差太大,為何那么多人還會在工作后再次違約?這顯然不是一句“去基層就是去吃苦的”就可以解釋通的。
這不是在為個人的功利化選擇辯護,而是一個好的政策,就應該考慮到各種情況,并隨著時代的變化及問題的出現而做出調整。對于國家的免費師范生政策來講,對于加強中西部地區的師資隊伍建設可謂是功不可沒,但這并不代表其不存在需要改進和調整的地方。
其實,面對免費師范生不斷違約的狀況,全國政協委員、華中師范大學黨委書記馬敏就曾提出,“參照世界其它地區的慣例,應該將服務期限縮短至五年”、“考慮到學生自身流動的意愿,可放寬免費師范生工作地域的限制”……這顯然是經過調查后很有價值的參考建議。具體而言,能否不止是“從哪來、回哪去”,可否實現在中西部地區的跨省就業?而縮短服務年限,也必然能夠降低免費師范生工作后的違約率,畢竟不用再付出太多的時間成本。
最重要的是,要看到基層留不住人才的現實窘境。這意味著,必須要提高基層教師的待遇,提供合理的發展空間,從而讓免費師范生愿意留下來,這才是降低違約率的根本之策。基層教師待遇太低,別說是免費師范生會違約了,鄉村教師也會大量流失。央廣網曾在去年教師節報道,全國鄉村教師3年流失30%,這顯然不利于縮小城鄉教育的差距。
所以,不要僅僅站在道德的立場上,去指責免費師范生違約不誠信,我們更應該看到政策背后的缺陷。而對免費師范生違約不斷的問題,除了必不可少的處罰,亦需要設計合理的“退出”機制,不合適就別讓人做,想做的就要讓人家沒有后顧之憂,這些問題顯然更值得我們關注。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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