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海口市,一家民營養老服務企業想要在一個小區的裙樓建設“失能失智老人養護中心”,在取得了規劃、消防、建設等項目施工許可后,卻遭到小區居民的激烈反對,“項目是好項目,但是你不能建在我家旁邊”,甚至有個別居民打出條幅“反對養死院”。(7月12日央廣)
把養老院稱為“養死院”,如此對老人不敬,應該受到譴責,但恐怕不能簡單地歸咎于缺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德觀念,從另外一個角度,卻是對家門口建養老院的極度恐懼。
現在各地建在居民“家門口”的養老院,一般并不設太平間和臨終關懷房間,而且也并非護理院,不兼具醫療功能,因此并不像居民以為的會住滿重病的老人。但盡管有關方面作出了承諾,但居民依然認為,《養老設施建筑設計標準》為工程建設強制性規范,有關方面根本沒有權限來承諾,一旦養老院完工會因沒有太平間無法通過驗收。
應該說,居民的擔心,也是人之常情。即使有人不怕死人,也會擔心衛生或多或少受到影響。也因此,現在的矛盾所在,其實是養老院與小區的距離問題,如一個老年人所說,“我今年63歲了,我也會老,我可能也會去養老院,如果距離是200米、100米我們絕對支持,但他們在我們的窗底下,在距離兒童樂園幾米的距離建養老院,我們不會同意。”
也因此,反對建養老院,其實并不是一個道德問題。養老院顯然是民生工程,而且是目前的急需,有關方面將養老院建在人家家門口,也并不違反規定,而且也是無奈之舉。但這一切都敵不過長期來形成的民間習俗和習慣心理,雖然這并非科學和合理,但很少有人能免俗,也因此,應該成為決策時予以考慮的一個因素,與其擰著,不如尊重。實際上,只要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相信養老院總會找到一個合適的位置。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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