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將于2017年8月在臺北市舉行。據傳,臺灣有網站報道,臺北體育局近日聲稱,大運會期間將允許觀眾攜帶“臺獨”旗幟入場,球迷如用“國旗”為中華臺北加油,不會被禁止。不過截至本報付印時,臺北市政府尚未做出官方回應,不能確定此消息是否屬實。
自從1979年國際奧委會通過名古屋決議,確認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奧委會合法席位和對臺灣體育組織所用歌、旗、會徽的規定。此項決議后漸成模式,兩岸運動員在奧運會、亞運會、大運會等國際賽場上競技交流、切磋共進成為佳話。
臺灣體育組織近年多次申辦承辦國際比賽。凡是賽事進行較為圓滿,都與組織者嚴格履行對國際體育組織的承諾、按規章辦賽有很大關系。既然取得了承辦權,臺灣體育組織必須按規矩辦賽,人們也會對臺灣體育組織兌現承諾做出提醒,畢竟有過前車之鑒。
由于國際體育組織并不要求其成員必須是主權國家,一些地區的運動員因此有了更充分的參賽機會。按照規定,賽場上,中國臺北代表團只能打臺灣體育組織的旗幟,比如在奧運會上打中國臺北奧委會的旗幟。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也一樣,國際大學生體育聯合會也要求成員遵守規則,打“臺獨”旗當然有違規定。通常,申辦世界大運會成功后,就要和國際大學生體育聯合會簽訂協議,其中包括必須遵守規定和違規受罰。從這點來說,臺灣的體育組織都必須遵守向國際組織的保證,包括有關旗幟、奏歌、會徽等。
賽場出現旗幟違反規定的情況,若是代表團旗幟違規,肯定是明顯故意。另一種情況是球迷、觀眾打出違規旗幟,當地體育組織和組委會同樣要受罰。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乒乓球女子單打決賽中,鄧亞萍對中華臺北的陳靜。當發現有人打著臺灣旗幟出現在看臺后,中國代表團當即向組委會提出,要求美方予以制止。美方隨后出動安保人員將旗幟沒收,將打旗幟的人員驅逐出場,比賽才繼續進行。
國際體育組織中,代表中國、中華臺北的體育機構是兩個合法成員,都應打加入國際體育組織時得到批準的旗幟。2017年世界大運會如果真有違規旗幟及相關行為出現在會場,東道主就要受到處罰。
臺灣體育機構有責任不使這種“可能”發展成真,即便是因為疏于管理,也要受到處罰。如果根本不加制止,那問題勢必復雜化。臺灣足球隊于今年6月2日在亞洲杯資格附加賽首回合比賽中迎戰柬埔寨,有球迷在高雄體育場內懸掛具有政治性的“臺獨”旗幟。亞洲足協后根據“規章中不得出現政治性標語”的條款,罰款臺灣足協5000美元。
人們期待兩岸關系正常發展,也希望體育活動成為兩岸乃至世界和平發展的紐帶。對球迷、民眾自發打出的旗幟有違規定,只要賽事組織者認真處理就好。但對任何不惜違規和違反承諾,利用旗幟搞名堂,不僅要旗幟鮮明地反對,還要拿起國際體育組織的規則去限制。
體育大賽是全球分享的快事,舉辦權來之不易,可不要節外生枝。(作者是人民日報社高級記者)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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