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東、北京、遼寧、重慶、內蒙古、云南、廣西等地出現墓穴“到期潮”,僅山東、北京、云南等少數地方對到期墓穴如何續繳費用出臺政策;在一些地方,到期墓穴欠繳續租費用的情況較多,墓園管理方如何處理無主墓面臨難題。
中國的喪葬一方面面臨畸高墓價和無墓可葬,《中國殯葬事業發展報告(2012—2013)》稱,“全國大部分城市的現有墓穴都將在10年內用完”;另一方面又存在無主墓和墓穴到期如何續費的難題,也就是占著資源不使用。解決這些問題和矛盾當然需要政策,也需要有緊迫感,不過,更重要的,需要有大局觀和前瞻性。
從全局觀而言,死后身歸何處其實是一個死亡教育問題,但是,在這方面,中國的教育極其欠缺,甚至還沒到啟蒙階段。因此,在處理無主墓和到期墓之前,其實需要進行一個民意調查,有多少人愿意在死后墓葬,又有多少人愿意在死后進行生態葬(綠色葬)。而且,從現在起,就應當在初高中的階段進行這方面的科學傳播,例如人死后的形態、病理等變化,從而啟蒙和引導人們在未來如何選擇自己的死亡歸宿。
當有了科學的死亡教育傳播和引導后,就會知道,目前和未來會有多少人還堅持要死后土葬,以及有多少人會選擇生態葬,包括樹葬、花葬、草坪葬、水葬(海葬、江葬)和壁葬等。當選擇生態葬的人多起來之后,顯然就是在為未來分流占地墓葬,墓地、墓穴的使用也會慢慢或大量減少,也就不會有死不起和無墓可葬的哀嘆。
采用多種方式移風易俗,將會有更多的人不會選擇死后占用墓地、墓穴,而是選擇生態葬。另一方面,主動地安排自己身后事也需要科學的機制和管理的藝術,正如死后捐贈器官,一些發達國家選擇的是每個人領取駕照時填寫志愿,不強迫。如果沒有填寫是否捐贈器官,則視同愿意死后捐獻器官。
盡管中國還沒有形成這樣的機制,但也應向發達國家學習。此外,政府應當全面和全部為生態葬付費并進行一條龍服務,讓人們在自然歸去后不會讓自身和家庭有任何負擔,這實際上就是在鼓勵生態葬,從而緩解緊缺的土地資源。
當然,移風易俗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還有相當多的人會選擇“入土為安”的身后歸宿,對此,在相應的處理上,也可以用經濟杠桿等多種因素起導向作用,即在使用舊有的墓地、墓穴和新買墓地、墓穴時,以綠色和可持續發展作為執行標準和引導。
至于到期的墳墓、墓穴該怎么辦?其實各地并沒有統一的方法。2012年3月,國家發改委和民政部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提出,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收費標準按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及合理利潤核定,具體由各地確定。
這種由各地確定的政策當然不應是無序和無法,而是要根據當地基本收入、物價水平,同時還應當調查確認有多少比例的人想使用墓地、墓穴以及有多少無主墓和到期墓,以制定一個適合當地消費水平的墓地、墓穴價格和續用墓地、墓穴的時間,讓公眾能夠葬得起,而非讓墓地、墓穴淪為管理方牟取暴利的手段。
對于無主墓,其實也并非沒有辦法,有的地方已經實行公告3個月的處理方式,如果沒有人認領,就視為失效,可以租給其他想要墓地、墓穴的人。當然,這種公告無主墓的時間也可以稍長一些,如一年或兩年。如果沒有人認領,就可以收回另用。(張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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