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衛計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縣級及以下衛生技術人員在職稱評審時,職稱外語成績可不作為申報條件。同時,其論文、科研要求也不作硬性規定。
對于基層衛技人員來說,職稱新規不啻一場“及時雨”:頭疼的外語不是“必修”的了,科研論文也不要“淘寶”了……省錢省力不說,更尊重了基層技術人員的客觀實際,讓他們有更多時間和精力花在臨床實踐上。毫無疑問,這是一舉多贏之策。
具體而言,《意見》體現了兩個鮮明特點:一是更接地氣。比如強調評審指標要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分級診療的要求,對縣級及以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審標準有所區別,重點加強對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和康復等任務,以及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的考核評價。二是更講究實效。比如突出重點考核職業素養、臨床能力、實踐經驗,引導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注重臨床水平、注重服務質量、注重工作業績,突出職稱評價的能力業績導向。
一言蔽之,就是基本實現了“干什么評什么”,避免職稱評審和實際工作“兩張皮”之流弊。
我國自1994年開始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勞動法》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不少行業來說,職稱評定是綿延于職工職業生涯中的一件大事:加工資、漲福利、要晉級,幾乎無不與職稱掛鉤。可是,要評職稱,就要“外語論文計算機”,也不管你實際工作用不用得上,結果是催生了諸多職稱鏈條上的暴利亂象,賣論文的,搞培訓的,找關系發論文的,“明碼標價賣版面的”,不一而足。而最為怨聲載道的,莫過于職稱外語考試。
今年6月,江西省規定,中級以下職稱評定不再需要考英語;早在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就提出職稱制度改革措施,外語和計算機考試不再“一刀切”。地方已經聽取民意而嘗試著在職稱制度改革上“過了河”,作為全國層面的頂層設計,還要多長時間來“摸石頭”呢?
一個共識越發清晰:職稱當為職業服務,而不能為既得利益掣肘。縣級及以下衛生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終于進入新常態,接下來,“干什么評什么”的通識,也該普惠于更多的職稱評審領域了吧!尤其是中小學教師的職稱評審,應該盡快取消外語成績、論文發表這兩項,推動教師們用更好的教學業績來哺育祖國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