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依法辦事,可以給社會帶來良好的示范效應;反之,就會損傷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村民領取危房補貼,本是一件惠民好事,可如果與“必須種植兩畝甘蔗”的前提條件捆綁,村民是喜還是愁,就是一個未知數了。近日,記者就看到了這樣一則新聞報道,對于上述做法,廣西一鄉村的村委會主任不僅不以為然,反而覺得很有必要。
這種做法實質上是權力的越位。村民種植什么、怎么種植,應取決于村民自愿。即便引導農民致富是政府的責任,也應該在法律的框架和范圍內予以指導,如果當下的甘蔗種植確實有利于農民致富,說服、建議和獎勵才是合理的引導方式。如今,該村委會的任務捆綁,既不符合群眾意愿的自主性,也不符合法律規定,自然是不合適的。
近年來,國家在危房改造、農機購置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優惠和補貼方案,有力加快了農民致富的步伐。然而,一些基層單位在政策落實過程中,不但不扮演政策法規的解讀者,反而利用民眾對相關信息了解的不充分,要么讓政策執行不到位,要么讓政策執行有偏差,最終讓原本的惠民措施出現“跑調”,良好的政策初衷無法得到充分實現。
越是基層政府,離民眾越近,對民眾的影響也更為直接,基層單位對國家政策的依法依規執行,對夯實法治社會基石、確保惠民政策的落地、增強黨和政府的公信力都極為重要。就在幾天前,一段甘肅蘭州交警執法的視頻走紅:一名年輕交警面對違章車主辱罵協警、妨礙執法的行為,引用多條法律法規教育車主,有理有據。當事民警以法服人,不僅換回違章車主的歉意,還收獲了網民的一致點贊。
執法者依法辦事,可以給社會帶來良好的示范效應;反之,就會損傷黨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別是當社會逐漸加以效仿時,全社會的法治信仰也會隨之消減。我們期待通過嚴密的制度設計和問責機制,讓“捆綁”發放現象不再發生,讓惠民措施更好落實。
《 人民日報 》( 2015年11月25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