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主席在2015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上強調,未來5年,我們將使中國現有標準下7000多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我們每年要減貧的人口數超過1000萬,平均每個月要減貧100萬,時間非常緊迫、任務非常艱巨。
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歷屆政府都十分重視扶貧工作。中央先后實施《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1994-2000年)》、《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使我國的減貧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經歷了30年的減貧事業的推進,我國的貧困人口大大減少,貧困標準不斷提高。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按當年價現行農村貧困標準衡量,1978年我國農村居民貧困發生率為97.5%,農村貧困人口規模7.7億;2014年農村貧困人口規模為7017萬,貧困發生率為7.2%。從1978年到2014年,農村貧困人口減少7億,年均減貧人口規模1945萬人;貧困發生率下降90.3個百分點,貧困人口年均減少6.4%。從2011年到2014年,農村貧困人口共減少9550萬人,年均減貧人口規模2388萬人,貧困人口年均減少19.3%。
我國減貧效果巨大,成效顯著,完全依靠中央政策的正確。減貧政策的制定,是根據貧困發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制定的。
我國的貧困人口的產生有如下幾個原因:一是自然條件惡劣。我國黃土高原和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區、內蒙古高原的部分地區、幾個大沙漠的邊緣地區,土地貧瘠,干旱缺水;我國南方的石漠化地區,土層稀薄,水肥滲漏嚴重。這些地區都普遍缺乏基本的生存條件,這是貧困發生的本底原因。二是高山大川阻隔,交通條件閉塞。我國山地和高原占到國土的巨大部分,交通條件的改善的成本大于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例如,西南的部分地區至今還要靠鐵索溜索過江,造成人員和物資的交流受到極大的障礙。三是經濟發展落后。在我國這樣一個人均土地很少的國家,那些只靠農業生存的區域,農民生產和就業的途徑較少,農民沒有其他生存的途徑,脫貧的困難很大。四是社會發展落后。教育、衛生、醫療跟不上,文化水平低,發展能力弱。這就使得因病因殘致貧、老弱無人撫養致貧、缺少技能致貧、缺少資金致貧等情況經常發生。
精準扶貧戰略是我國未來五年扶貧工作的國家戰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我們注重抓六個精準,即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確保各項政策好處落到扶貧對象身上,是未來五年工作的指針。
第一,關于扶貧對象精準,需要重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與統計貧困人口的差距。
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正在對各地區的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建檔立卡這部分人口有8000萬之多,問題的關鍵是這個貧困人口數與國家統計局7000萬的貧困人口數有一個差距,就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有一部分沒有被統計到7000萬的貧困人口當中。有專家估計最多可能達到50%。有關扶貧機構的解釋:由于兩套數據的方法不一樣,功能不一樣,客觀上存在一定的差異是合理的。如果無論是統計局的7000萬人口規模,還是建檔立卡的8000萬人口都要脫貧,那么兩者相加減去重復部分,需要脫貧的人口就可能達到1億人。這樣,就需要更大的扶貧力度,更多的資金投入。為保證未雨綢繆,建議在相應的規劃中考慮這個問題。
第二,落實項目安排精準,應當對基礎設施、能源和水資源等項目給予特殊的重視。
一是國家投入的資金向基礎設施項目傾斜。應當把貧困地區在“十三五”期間要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在國家有關規劃中突出出來,為貧困地區爭取更好的發展環境。二是要重視能源項目。貧困地區的能源消費始終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也是貧困地區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建議把貧困地區的能源消費問題和農民生活能源的更新作為重要的問題,設計重大項目。三是突出水資源項目。水資源的短缺,是制約很多貧困地區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農民致貧的重要原因。過去我們曾經搞過“小流域治理”,但由于后續措施沒有跟上,致使工程年久失修,日漸荒廢。因此,水資源問題的解決需要有長期規劃,需要有解決問題的大項目,應以大流域調水帶動小流域發展,建議把解決貧困地區的生活用水納入到南水北調的任務當中,并在適當時機啟動南水北調的西線工程。
第三,做到資金使用精準,需要有效解決扶貧資金的來源與使用問題。
落實精準扶貧的戰略,包括發展產業、教育扶貧、健康扶貧、技能培訓、整村推進、扶貧搬遷、社保兜底等多項措施,所有這些措施都需要有資金的保障。以國家的扶貧資金作為先導,拉動地方政府的扶貧資金的投入,使地方資金、商業資金、民間資本等都能夠順利進入貧困地區,是精準扶貧戰略的重要環節。其次要合理確定扶貧開發投入資金和扶貧救助資金的比例,要對農村金融問題給予充分的重視,對國有商業銀行的扶貧任務,應當有強制性的規定。
第四,區域發展和城鎮化帶動扶貧開發,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扶貧事業,確保扶貧成效的精準。
習近平主席在10.16的講話中提出,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和鼓勵全社會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參與扶貧。對于貧困人口的減貧,通過扶持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通過易地搬遷安置一批,通過生態保護脫貧一批,通過教育扶貧脫貧一批,通過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動員全社會參與扶貧,構建政府、社會、市場協同推進的大扶貧格局,形成跨地區、跨部門、跨單位、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主體的扶貧體系,是我國制度優勢所在。在十三五,我們一是要以14個連片特困地區為主戰場,繼續推進以開發帶動扶貧的戰略。加快推進14個特困地區的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以區域的整體發展和經濟實力的增強,凝聚扶貧濟困的財富和力量。二是加快貧困地區的城鎮化進程。推進貧困地區的城鎮化,加快貧困地區人口向城鎮聚集的速度。減少農村人口,讓人均占有的資源增加,將會對減貧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要對城鎮化過程中的相關政策進行調整,以促進貧困地區的農民能夠順利轉為居民。三是發揮專業部門扶貧的作用。交通扶貧、鐵路扶貧、商貿扶貧、電商扶貧、金融扶貧、教育扶貧、文化扶貧、法律扶貧、旅游扶貧、產業扶貧等,要根據精準扶貧的原則,專業扶貧至少應當精確到縣級地域。
對于落實精準扶貧戰略,提出幾點政策建議。
第一,建議要專門研究制定“農轉居”過程中的社保資金問題,出臺政策,掃清加快城鎮化的障礙。
貧困地區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社保費用很高,從每人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給地方政府帶來很大的財政壓力,制約地方政府推進城鎮化的積極性。中央政府應當在政策上進行調整,對貧困地區應當有針對性的減少的政策。
第二,要專門研究制定貧困地區的醫療和教育政策問題。
目前的“新農合”,不能完全滿足貧困地區農民看病的需要,城鄉醫保的不接軌和地區醫保的不接軌,需要在相關的政策上有所突破,防止由于醫療費用負擔造成的貧困和返貧。從政策上對農民后代的教育提供保障,需要解決好人口遷移造成大量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的問題。
第三,應出臺貧困地區農村金融發展的相關政策
我們的金融機構應當向貧困地區輸血而不是從貧困地區抽血。我們的國有商業銀行包括農行,都存在不愿意為貧困地區服務,只吸儲而不放貸的現象,對貧困地區的產業發展影響很大。從貧困地區產業發展的角度出發,建議在金融政策上國家要有所考慮,對商業銀行制定一些強制性的扶貧措施。
第四,制定鼓勵貧困地區產業發展的政策。
加快民營企業的發展,為當地農民創造就業機會。應當出臺政策堅決禁止大公司和大企業到貧困地區圈地或變相圈地的行為,為我們的子孫在遙遠的將來過上有尊嚴的生活留一塊凈土。
第五,修改現行的有關城鄉戶籍管理的政策
出臺鼓勵發達城市與貧困地區城鄉人員對流的相關政策,在鼓勵農村人口通過城鎮化脫貧的同時,也應當鼓勵城市人口到貧困地區創業,鼓勵社會資本流向農村,要加快農民工在城市落戶問題的解決。
貧困有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目前中國的減貧仍是在消除絕對貧困。2020年之后當我們完成五年的減貧任務,工作重點就應當轉移到相對貧困和城市貧困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