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國家大政方針政策在執行落實過程中,卡在中低行政層級的“處長現象”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有論者指出,這是中國式的“處長治國”,不僅部委決定了的政策在執行中常常要看處長們的臉色,甚至一些政策的起草、制定和出臺,都有一個“處長視角”,這種視角往往導致政策制定帶有一定的偏向性。當前,此種現象已經成為全面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阻礙。
其實,這個問題早已有之。據《朱镕基講話實錄》載,1998年3月24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在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講話時,就提出“有些部門,處長在那里做主,地方的省長、市長來看他,他對人家連眼皮都不抬一下”,朱镕基點名批評當時的國家計委,并取名叫“處長專政”。看得出來,這個問題屬于歷史遺留的“老大難”問題,要解決并非一朝一夕那么容易。反之,能否杜絕類似的“處長現象”,正是全面深化改革,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試金石之一。
“處長現象”之所以是改革要啃的“硬骨頭”,有其內在原因。在行政體系中,任何一項政策,客觀上都要由底層的處長乃至科長來執行,由于信息不對稱以及政策環境的復雜多變,處級官員常常享有或大或小的部分權力。所以,無論是國外還是古代,處級官吏主導政策實施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然而,行政體系授予處級官員的部分權力絕不是隨意的,而是有明確邊界的。尤其是在信息傳遞空前發達的現代,行政體系各層級權責能否做到清晰、明確、合理,對于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至關重要。
“處長現象”根源在于長期以來政府的治理體系中,規矩沒有立好,尤其是依法執政和執政為公的觀念沒有樹立起來。如今,這種現象已經到了不能不變的地步。行政程序顛倒、效率低下只是硬幣的一面,硬幣的另一面更為觸目驚心——處長的“專政”或“把關”導致“小官巨腐”盛行。
權力的不規矩運行,給處長權力的畸形放大提供了空間,也造成了處長的畸形腐敗。看看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以及能源系統落馬的眾多高官和國企高官的腐敗史,都可以發現他們的貪腐之路大都是從處長開始的。這種腐敗危害極大,以至于“老板再大,一個處長能把你搞死”成為不少民營企業家的心理恐懼。
由此可見,樹立各級行政機構權力運行的規矩,對各級權力設定邊界和加強監督,對部分行政官員進行政務官和事務官的權責區分,既關乎全面深化改革、簡政放權,建立現代化治理體系的發展大局,更關乎反腐倡廉和從嚴治黨這個生死存亡的大問題。(羅容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