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醫療衛生領域的腐敗不時見諸曝光,但最新的反腐案例依然足夠刺激公眾的神經。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天朝受賄一案,自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職務之便,受賄共計現金人民幣3500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8000余萬元的房產100套、停車位100個。
過億的涉案金額,百套住宅與百個車位,可謂饕餮之貪,即使與“大老虎”相比也毫不遜色。王天朝的貪腐并非個例,2014年,安徽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立案偵查醫療衛生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其中院長16人、副院長6人,個別地市甚至出現絕大部分二甲以上公立醫院都有相關人員被查處的“塌方式”腐敗。
民生領域的貪腐,最牽動輿論的神經,往往大案一出,會讓人產生社會良心都已塌陷之感,群體之間的信任被撕扯得傷痕累累。醫療系統的貪腐案件則令觀者有一種百味雜陳的辛酸:一方面,我國醫療資源緊張,看病難、看病貴已是民生之痛,另一方面醫療系統又不時有貪腐案件爆出,醫療資源被肆意揮霍;一方面醫患沖突時有發生,公眾與一線醫護人員之間的隔閡亟待消除,另一方面卻是醫療系統內的腐敗肆意妄為、缺乏監管,實在讓人義憤難平。
對醫療系統貪腐案件的認識,不能陷入情緒化的偏激并對醫務人員貼上標簽,畢竟大多數醫務人員奮戰在救死扶傷的一線,承受著巨大的工作壓力,時常忍受著外界的不解與懷疑。醫療系統內的貪腐,除個人自身的原因外,也是制度上存在漏洞所致,是權力缺乏監督與制衡而產生的惡果,從這個意義上講,多數醫務人員與公眾利益一樣,同為制度缺失下的受害者。
整治醫療腐敗,還需對癥下藥。醫療系統專業性強,往往醫院院長既是行政領導又是權威專家,話語權分量大。而作為本系統“關鍵少數”的院長一旦失守,醫院自糾能力又弱,那么便很容易造成大面積腐敗。因此,加強對醫療系統負責人,尤其是一把手的監督便尤為重要。接下來,需要在制度上加以改進,要把重點放在如何重塑醫院內部監督權威上,并考慮引入外部監督力量,保持與各級紀委的聯動,針對醫院的特殊性質,探索建立一套對醫院各類包括醫療、基建、采購等環節形成有效的審計機制,讓醫院的各項事項運行在陽光下。(王子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