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交警在春節期間在鶴壁市酒駕公車與私家車相撞,造成兩車嚴重受損。今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廳證實此事,目前,肇事的陳姓民警已被鶴壁市警方刑事拘留。
按理說,這只是一起單純的交通事故,而且沒有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人們不會太在意。但是,由于肇事者的交警特殊身份、又是酒后駕駛,因而才會引起圍觀和熱議。說到交警,人們自然會想到維護交通秩序、依法查處交通肇事行為。而查處酒駕、醉駕自然是其職責之一。誰知交警陳某竟執法犯法,酒后駕駛警車導致發生車禍,因而引發網友們質疑和吐槽自在情理之中。有人質疑其公車私用、有人質疑警方能否嚴格秉公執法、公正處理等等。
筆者認為,查清是否公車私用還在其次,關鍵是在如何查處其酒駕行為。對此鶴壁市警方稱,該市交管部門接到群眾反映報案后,立即趕到現場調查處理。當日16時46分,經過驗血檢測,出生于1981年11月的駕駛員陳某血液檢測結果196mg/100ml,已經構成酒駕,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由此可見,警方查處這一案件是公開公正,并依法處理的。因而,建議網友們沒必要再緊揪不放,亂發議論,甚至實施輿論圍剿和網絡暴力。要相信警方會給大家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眼下,酒精測試已經進行,陳某也已被刑拘,一切都在按法律程序在走。我們只要等著查處結果就行了。因而對此筆者不想多說,只想就這一事件留給我們的警示多說幾句: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就現實來說,全國公安部門都在嚴查酒駕醉駕,從實際效果來看,也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是,仍有少數人心存僥幸酒駕醉駕。陳某就是例證。因此說無論是從自己和別人安全的角度,還是從查處的情況來看,所有人都必須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否則,受到查處先不說,如果因此引發車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就更得不償失了。要知道世上沒有賣后悔藥的,一旦到了那時后悔也就晚了。可以想象陳某被刑拘后肯定后悔莫及,唯一能做的就是積極配合查處,并進行深刻反思以便在今后的人生中引以為戒,做一個遵紀守法之人。
執法從嚴,率先垂范。法律至高無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執法人員也不行。而且還應該嚴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切實履行職責,做到執法從嚴,違法必究。只有這樣,才能打造安全交通,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成為一個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執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