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中提到,要適當提高基層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條件。
基層公務員工資待遇問題,長期以來一直爭議較大。這次中辦發文,表明國家開始重視此事,也到了該重視此事的時候了。
依法治國的強勢政府建設,不能不采取較高的工資待遇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近幾年內,對高薪養廉指責的較多,對強勢政府肯定的倒不少。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弗朗西斯·福山在《政治秩序和政治衰敗》一書中強調:“強大的政府、法治和民主問責制”三者的順序非常重要,但民主并不是第一位的,“強政府”才是首要的。“強政府”如何構建?它離得開人才嗎?
改革開放以來,從上到下,各個方面一直強調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對基層公務員要不要講這“四個尊重”?如果要講,能不給他們適當高一點的工資待遇嗎?沒有這一條,怎么體現“四個尊重”?公務員與普通老百姓一樣,也要養家過日子。不錯,從公務員角度講,他們是政治人、社會人,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他們同時也是經濟人。如果沒有適當高一點的工資待遇,穩定不了這支隊伍、留不住這幫人。他們也會如同企業職工那樣,用腳投票,跳槽,另謀他途。
中國基層社會治理和社會穩定,系于每個基層公務員身上。是他們直接與基層群眾打交道,為老百姓提供最切身相關的社會服務。基層公務員對自己的職業有沒有認同感,愿不愿意好好干。基層公務員隊伍能不能留得住人,直接關系到政府為人民服務的質量。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所取得的成就,有公務員的貢獻。近幾年內,盡管不斷有基層公務員發出我們也是“弱勢群體”的聲音,仍遭到不少人質疑,認為公務員灰色收入很高,怎么還需要哭窮?這些質疑的聲音,是把少部分公務員通過違法違紀所取得的灰色收入,與大部分公務員所享受的正常福利待遇混在一起。平心而論,各地區基層公務員工資待遇不一樣。但從全國看,目前基層公務員待遇并不高,與他們為打造依法治國的強勢政府,推動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發展所作的貢獻,并不相稱。從我國到2020年國民收入要實現倍增目標講,他們的收入也應增加。不應挫傷他們為保持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常態化發展的積極性。
前一陣有部分單位借口中央反腐倡廉,取消普通職工的正常福利,引發輿論批評。足見反腐倡廉與滿足基層公務員改善生活的要求,不應當被對立起來。這里關鍵是把握一個度。在基層公務員工資待遇普遍不高的情況下,怎能從根本貫徹群眾路線,杜絕貪污腐敗呢?當然,反腐倡廉需有制度保障。但再好的制度也須吸引和培養德才兼備、對公務員事業有認同感的人才去執行。(作者是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