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經過三十多年的建設和發展,總量建設已達到相當規模,是以,走內涵式發展的路徑已然成為新課題。全面學分制改革當然可以看作是致力于內涵 跨校修讀必修課,科研、競賽可以獎學分,全面學分制、大學提前畢業、半工半讀……這一系列校園新政,有望短期內在廣東高校實現。廣東省教育廳正式下發《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實施的意見》,大幅提高了大學生課程選擇的自主性,相關改革已在廣東省內部分高校啟動。(10月19日《羊城晚報》)
廣東此次高校全面,可謂亮點頗多。相較于此前國內高校實行的徒具虛名的“班級制”學分制,全面學分制打破了同專業學生所學課程幾乎完全相同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畢業生同質化傾向,學生可以知識體系,建立個性化的能力和素質結構框架,是以,改革的進步價值明顯。
但凡事都有兩面性。目前國內的很多高校,由于課程設置僵化、學分制改革不徹底、學術權利培厚不足等等原因,學風不彰令人堪憂。國內高校“嚴進寬出”的積弊已久,如今以考試作弊等作為表征的寬出色彩,尤為明顯。那么,全面學分制在賦予學生更多選擇權的同時,會不會對“嚴進寬出”再一次推波助瀾?
從積極意義上看,全面學分制當然可以鼓勵學生自主優化知識體系和選擇更優秀的授課教師。但是,這種選擇權同樣適用于“減量”選擇。試圖寬出的學生,也可以選擇更容易通過的課程,或者更容易被“說服”的老師;本校不容易過關的課程,可以到外校去“運作”。在教師無需為自己的學術評判承擔任何責任、學術造假得不到有效遏制,以及制度性寬出的誘惑下,“減量”選擇并非沒有可能。
讓全面學分制發揮出應有效用,首先需要堵住寬出的漏洞。其實,全面學分制不過是學分評判體系的改革,其所立足的平臺應該是學術權利彰顯且權責對等的。只有讓學術權利得以壯大,并且養成健康的自凈能力,教授對自身的學術行為和對學生基于學術底線的評判,既能享有權利又要承擔對應責任,教與學才會回到一致的學術操守上來,全面學分制才能釋放活力。
高等教育經過三十多年的建設和發展,總量建設已達到相當規模,是以,走內涵式發展的路徑已然成為新課題。全面學分制改革當然可以看作是致力于內涵式發展的嘗試,但更為重要的問題是,諸多改革如何有意識地矯正“嚴進寬出”的弊端,從而為內涵式發展贏得足夠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