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河南省中牟縣對43輛公車公開拍賣,共拍出39.11萬元,平均每輛僅9000元左右,且只有40多人參加競拍;溫州第五次公車拍賣時,一輛奔馳車僅拍出2.4萬元。(8月31日《廣州日報》)
公車拍賣是公車改革的重要環節,關系著公車這項國有資產能否保值增值。對于公車處置,兩個“車改文件”提出“公開規范處置”原則。根據規定,2.4萬元拍出的奔馳,600元拍出的普桑,是否涉嫌賤賣、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更有拍賣的公車最后由原使用者購得,那么在公車拍賣過程中是否存在一種“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利益粘連呢?這些公車拍賣,是否做到了公開、公正、規范,能否經得起輿論審視呢?
這次公車改革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在公務用車領域引入市場化力量,以期促進公務用車資源合理有效配置,進而為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切除贅疣。公車改革雖然堅持社會化、市場化原則,但同樣需要堅持市場化的“游戲規則”,公開、公正、透明的底線原則尤需堅守。
由“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不難推測,這次公車改革應處置公車數量龐大,因而所涉及的國有資產體量巨大,如何避免國有資產流失是個難題。(凌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