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房地產經紀人等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本次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涉及國際商務、質量、稅務、資產評估、土地登記、礦業權評估、品牌管理等多個專業領域。同時,國務院決定取消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8月13日《京華時報》)
目前,不少部門隨意設置職業資格,名目繁多、重復交叉;有些機構和個人以職業資格為名隨意舉辦考試、培訓、認證活動,亂收費、濫發證。房地產經紀人也就是個中介,接受委托,撮合促成交易,從中收取傭金,一個愿賣一個愿買,就能達成協議,無須多少技術含量,可是也得考證,類似的證書現實中不少。
還比如,各種證成了一些公司注冊和運營的一道高門檻,即使是其他條件再完備,也得因為辦證而讓路,而要獲得此種證也并非是那么輕便,一年也就集中考一兩次,有的還得跨地區跨省考,獲取難上加難。在這種語境下,一些急用的人自辟捷徑,采取高價購買的方式,將他人的證買過來為我所用,至此又催生出一批“掛證族”,不斷考取資格證書,并從中獲利,有的“掛證族”不僅掛一個單位,同時收取多份掛證費。
“證”原本是體現一個人的水平和能力,而可有可無的證卻成了另類,為辦證而辦,公司有證可以獲取大利,而持證者有了證可以一勞永逸,資格證已經不是資格的象征,而是“敲門磚”,成了應急工具。
“證泛濫”與部門的私利不無關系,在一些人看來,部門不在于輕重,而在于樹權威,而要被他人看重不遇冷,就得用獨特的方式來“敲打”——用證來“卡”是一種捷徑,不失為一種“殺手锏”;而更主要的是,可以額外地帶來利益,辦證收錢天經地義,有證就有錢,要搞點福利,發點獎金,即使是不能分配給個人,就是添置點高檔辦公用品也能從中得實惠,使用起來方便隱蔽。
明文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不光是整頓,而是從源頭入手一擊致命,對作為審批事項內容之一的辦證進行精簡,有助于提高辦事效率,同時也是為創業服務的重要措施,進而斬斷依附于證上的利益鏈,杜絕以證生財。(鐘冬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