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干部蓋6層辦公樓、高速公路入口搞8公里景觀大道、財政收入幾億元的貧困縣舉債數十億大建特建……近年來,奢華浪費的樓堂館所、地標建筑,常闖進聚光燈下,卻總能挨過聲勢不小的整頓,而且過段時間就有抬頭之勢。然而這一次,這種風氣恐怕要到頭了。最近,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通知,明確要求把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納入活動整改范圍,進行全面清理。
中央的最新部署,透露出治理奢華建設的兩個重要信號:法不責眾的時代過去了,全面清理意味著將摒棄“殺雞儆猴”的思路;陽奉陰違的做法也行不通了,此番治理將延續反“四風”、貫徹八項規定的魄力和強度,不留任何打擦邊球的機會。
反思以往,“建豪樓、造地標”之所以一治就收斂、一松就復發,背后其實有著復雜的現實邏輯。
首先是法不責眾觀念在打底。這種敗家子行為,在東部、中部、西部地區,都不同程度存在。10年前,據建設部披露,我國2萬多個建制鎮中,約有1/5的城鎮建設存在“形象工程”。只要在審批環節瞞天過海,等到辦公樓都建成了,能把公家的樓和人怎么樣?四川、廣東等地都曾掀起豪華辦公樓“清理風暴”,但力度越來越弱,范圍越來越小。“殺雞儆猴”式治理的結果,往往就是虎頭蛇尾。
不能動真碰硬、一抓到底,就導致違法成本很低。一些地方更喜歡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明的辦法不行,就搞變通。暗的渠道堵住,那就弄成既成事實。一些地方和干部甚至認為,只要不把錢揣進自家口袋,不涉及腐敗行為,上級機關就無可奈何。這帶來很壞的心理暗示,引發了豪華建設鏈式病毒般的蔓延。個別地方,甚至出現5萬人口的一個城市,卻要修能容納6萬人大廣場的笑話。
奢華建設損耗的是公共資金,蠶食的是政府公信力。不管是打著民生工程的旗號,還是以別的什么名義,建起來的豪華樓、大地標,老百姓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罵在嘴上。更何況,奢靡、腐敗常常一線牽。因建外觀似“白宮”的豪華辦公樓而出名的原鄭州市惠濟區委書記馮劉成,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他后來被查出在辦公樓工程中受賄174萬元。可以想象,如果任由奢華建設長期野蠻生長,只能引發更多的腐敗猜想,讓政府公信力不斷受損。
當然,徹底整治需要復雜精細的制度建設,比如預算外資金的監督、行政責任鏈的倒查,以及體外監督機制的確立,等等。而從當前形勢來看,第一步是要重典治亂。唯有以一刀切的雷厲風行,擊碎法不責眾的僥幸,杜絕打擦邊球的機會,與奢靡之風徹底作切割,才能為治本爭取空間和主動。
這一刀,其實早在去年就切下去了。2013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與歷次清理政策的最大不同,就是明確規定5年內停止新建一切樓堂館所,已審批而未動工的,也一律停建。劃出這條時間“紅線”,無疑是為了杜絕各種似是而非的借口,讓奢華建設之風徹底熄火。
中央最近再次強調,對那些敢于頂風作案的人,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頂風違紀者,要嚴肅查處。在執行層面上緊發條,正是汲取了以前的經驗教訓。當前的作風建設,群眾為什么滿意?無他,無論是整頓公款吃喝、公費旅游,還是公車改革,都是在落實上毫不含糊,緊之又緊,細之又細,嚴之又嚴。整體包抄、堅決切割的治理格局一經形成,必成雷霆之勢,再打歪主意就是自己往槍口上撞了。(劉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