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內政部4日向國會提交修訂法案,禁止司機駕車時手持及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任何電子產品。法律修改后,如開車時違反,將面臨最高12個月監禁及2000新加坡元(約9800元人民幣)的罰款。(8月6日中新網)
美劇《紙牌屋》中,因為一個開車發短信而意外喪命的女學生,陰險狡詐的政客弗蘭克遭遇了一場政治危機。但在現實生活中,西方社會很難對這種“不作死就不會死”的行為給予同情。無論是歐美還是亞太,不少國家都推出了針對開車用手機的特別法規。
新加坡雖然以法律嚴苛、采取體罰和不讓嚼口香糖聞名,但在這件事上,做得并不出格。在英國,開車打手機者可能面臨“危險駕駛”的起訴,最高可判入獄兩年。美國有40個州禁止此類行為,尤其針對青少年。日本則無論是否接聽,只要司機手握手機就以犯罪論處。經過10余年的實踐,國際社會逐漸形成對這一陋習的共識。
自2003年起,在政府引導和支持下,歐美若干學術機構就開車用手機的風險性進行了系統評估。研究表明,用手機的司機追尾幾率增加1倍、應急反應慢于酒駕、注意力下降37%、剎車反應慢19%、變更車道的能力下降20%。這些經過高度量化、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的科研成果不僅讓政府可衡量此類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也給政府推動相關立法提供了充分的證據。
其次,交通安全對現代社會意義重大,任何細節不能馬虎。汽車推動現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社會的主要風險。在美國,每年死于交通意外的人曾一度超過5萬,在死因中長期居于前五。車禍往往意味著一個青壯年過早離世,不僅給其家庭帶來巨大傷痛,也給國家造成人力損失。有研究稱,9·11事件后,由于美國機場加強安檢,大量旅客出于省時選擇開車遠行。這導致其后每年因車禍去世的增加了3000多人,堪比這次驚天恐襲造成的人員傷亡。由此可見,如果有任何手段能降低1%的車禍發生概率,對全社會都是莫大貢獻。
再次,讓大眾改變這一陋習需要長期教育和警示,應從嚴處理。即便施以重罰,多數人在大難臨頭前仍不會對此加以重視。因此不僅相關教育要常念常新,法律措施也要起到類似于“大難”效果。
最后,相關法律確實有效,將逐漸得到公眾認可。民眾一開始必然對新增加的安全規定有所抵觸,但只要此類措施合理有效,最終仍會贏得民心。近40年來,美國采取安全帶、安全氣囊、貨車防追尾、嚴查超速酒駕后,車禍死亡率已下降近40%。掐指一算,已救回了上百萬條人命。日本在嚴打開車用手機后一年,此類情況的車禍發生率就下降了一半。真要作死的我們沒有辦法,但更可悲的是那些不知道自己正在作死的人。(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 李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