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么公務員購買高檔小區住房,價錢卻比經適房還低?”近日,河南濮陽有群眾反映,當地大力建設高檔“公務員小區”,而價格只有市場價的一半。記者調查發現,涉事樓盤確為當地面向市直單位公務員定向開發的商品住房,而當地機關事務管理局則表示,小區建設屬商業行為,各種手續齊全,愿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7月29日 新華社)
資本具有天然的逐利屬性,如果開發商在商業活動中放棄逐利,無疑有悖常識。可諸事總有怪例,比如像河南濮陽等地,在被明確要求卡死利潤的前提下,開發商依然樂意接活開建,并且還做到了房子建得高大上,在合作方是“政府有關部門”的語境下,這種有悖常識的行為,也就變得容易理解了。
而基于以往政府集資建房被輿論圍觀、最后分房變“黃”的案例,現在的特供房也往往會變得“合理合規”。這不,當地機關事務管理局面對記者就泰然自若:“小區建設屬商業行為,各種手續齊全,愿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言下之意,在此次建房過程中,政府和開發商早已經規避政策、法律風險,所以不怕查。
然而,限定利潤,讓利公務員群體,開發商自然也就從項目中圈不到現錢,但這并不等于撈不到利。因為常言道“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從長遠來看,開發商總會將手中的“權力期貨”變現。他們早已盤算清楚:咱這次為政府服務,把活干利索,以后在項目拿地和建設上,政府自會亮綠燈。所以,這樣的案例,只是戳破了過去“權力直線變現”轉為“權力變相變現”的現實怪狀。
去年,媒體報道《綠地的政府生意》曾引起輿論嘩然。在江西南昌,綠地為當地開發新區,也為政府建福利房,并從這樁生意中分享特別的土地收益。新聞中還報道,拿到“特供房”指標后,有公務員轉手倒賣。這透露出了一種連帶病象:有些公務員,他們不缺房子,只是由于特殊身份,得到了“排排坐,分果果”的權力變現大禮。
揆諸現實,關于住房,時下存在一種二元現象。一方面,房價虛高,部分民眾存在“住不起”的生活焦慮;另一方面,在住房問題上,公務員因其身份的特殊而享有“超市民”的特別待遇,特供房屢禁不止。可事實上,福利特供房是計劃經濟制度下的產物,按理說在1998年房改停止福利分房后,就該成為歷史名詞。
“特供房”的存在,要么隱藏著政府幫助開發商拿地的行為,要么就是拿著納稅人的錢給公務員買單,說白了,它有違社會公平。所以,高檔公務員小區賣出白菜價的亂象,該好好整頓了。(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