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辦國辦印發了兩個公車改革文件。近日,記者分別回訪杭州、溫州等部分車改試點地區。面對中央最新車改方案,試點地區官員有期待,也有困惑和不解。如在浙江溫州,不少基層公務員坦言現行車改補貼不夠花。一位每月拿500元補貼的公務員表示,“不知道領導的補貼夠不夠,反正我是不夠用”。(《新京報》7月21日)
對于公務員車改補貼夠不夠用的問題,我們應當用辯證的方法來看待,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消息中提到的溫州屬于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城市,有著完善的公共交通網絡,足以應付公務員日常工作和上下班的交通需要。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費支出為2736.9元,折合月人均228元。這意味著,即使加上通信消費,普通居民的交通消費支出甚至也不到“科級500元”補貼的一半——既然普遍居民200多元交通費足矣,為何一般在單位固定辦公的公務員就“不夠用”?
此次公車改革意在讓普通公務出行盡可能地利用社會資源。然而,我國畢竟是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除了東部沿海地區外,還有很多交通不便、發展相對落后的鄉鎮和山區。這些地方分散著更多的基層政府機構。鄉鎮不比城市,沒有像城市一樣發達完善的交通系統,不能做到村村通公交,而有些事情又必須到村上、到隊上、到農民家中處理。有的村子離鎮上的政府機構幾十公里,且沒有公共交通工具能夠到達,這種情況下,公務人員該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呢?也許他們只好選擇租車、包車,這一來一回的費用就可能達到100元甚至更多,每月幾百元的車補確實是不夠用的。而對于他們來說,時常深入鄉村基層、體察民情、為當地居民解決實際問題,是落實黨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的基礎。出行預算的拮據可能會影響公務人員下基層的熱情,影響群眾工作的質量。
因此,公車改革應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應對措施進行細化,充分考慮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地形道路情況、轄區面積等等,防止改革造成新的不公平現象,影響基層政府機構工作的開展。(評論員 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