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巨響,公交車后門位置沖出巨大火團,站臺上眾多乘客被火苗籠罩其中,整個公交站臺瞬間陷入一片火海……15日發生在廣州街頭的301路公交車縱火案,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32人受傷。
據犯罪嫌疑人歐某交代,其在公交車上實施人為縱火的原因竟是“個人賭博輸錢、心生不忿”。
而就在不久前,杭州7路公交車也因遭人縱火,30余名無辜乘客受傷,其中15人重傷。盡管嫌疑人包來旭的縱火動機目前還不清楚,但他曾向他人流露過要效仿制造惡性事件揚名的念頭。
不管是25歲的歐某,還是34歲的包來旭,他們都將“無名之火”對準無辜百姓。其實,近年來,以發泄情緒、報復社會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每每發生都刺痛社會敏感神經。如造成12人重傷的宜賓公交車縱火案,導致6人死亡35人受傷的貴陽公交車縱火案,釀成47人死亡34人受傷的廈門公交車縱火案,以及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等。
暫不論施暴者的理由有多么充分,無疑,這些遭遇“飛來橫禍”的傷亡者是無辜的。而此類案件的頻頻發生,也正在顛覆著國人多年來形成的關于公共安全的傳統觀念,更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留下巨大的心理陰影。
當平靜有序的市井街頭,成為血肉橫飛的修羅場,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受害者。更令人脊背生寒的,這些暴力事件發生后,輿論場中竟然還有為暴力叫好的聲音。
人們不禁反思,“飛來橫禍”何以頻頻上演,社會戾氣何來,國人溫良何去?這背后有負面情緒長期積聚等個人原因,也與社會公平感缺失、價值觀失衡無不關系。
但毋庸置疑的是,無論當事人身背多少冤屈,手持多少“正義”,以傷害無辜、制造恐怖的方式進行控訴、博得眼球,都應受到全社會旗幟鮮明地譴責和聲討。否則,人人都可能成為極端行為的下一個受害者。
當前,正處急劇轉型陣痛期的中國,各種矛盾積聚,社會戾氣升騰,由此滋生極端情緒,并呈彌漫之勢。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化解這種暴戾之氣也絕非一日之功。
消除戾氣,營造和諧,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心態調節,需要以人為本的制度關懷,更需要全社會健全法制體系、維護公平正義、倡導友善文明。(記者 馬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