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制度的“銅墻鐵壁”,讓高考的每個環節都能透明公開地受到各方監督,也是防范各種漏洞、保證考試公平的治本之舉
昨天上午,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表示,高度重視個別地區出現的替考、加分人數過多事件,已分別派出工作組進行實地調查。目前,已調查出35人涉及替考事件,其中,被替考的學生有10人,槍手11人,中介3人,舞弊人員9名,其他涉事人員2名。續梅表示,槍手將一律開除學籍,而被替考考生則處以停考國家級考試3年的決定,公職人員接受黨紀、政紀處分直至開除公職。而替考事件中,受賄及玩忽職守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
徹查替考事件,還高考公平,教育部的態度值得稱道。但是,從目前的查實現狀看來,還不容樂觀。之前河南省招辦就已聲明,已查實今年高考違規違紀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而目前僅查出35名涉事人員,才僅僅是個開始。對替考這種丑惡現象,必須本著堅決糾錯、改錯的態度,一查到底,切實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
高考替考并非新鮮事,2006年,陜西省洋縣高考發生替考事件,由個別教師出面組織部分高二優秀學生參加替考;2007年,河南鄲城、安徽省碭山都發生過嚴重的高考替考未遂案,其中碭山縣有41名在校大學生被雇參加高考替考;2008年,甘肅天水市發生有組織的集體冒名替考事件,山東省一所中學的十多名高二學生千里迢迢異地替考。今年高考,除了河南的替考案外,山東濟南警方也在考試前夕抓獲了2名組織高考舞弊的犯罪嫌疑人以及18名槍手。
為什么替考年年不止?是監考紀律不嚴嗎?為了防止高考替考,除了巡考、攝像頭等傳統手段外,近年來各地甚至紛紛采取了指紋識別、身份證識別、人臉識別等高科技的身份識別技術,可是防線仍屢屢被突破。是處罰不嚴格嗎?替考一經查實處罰并不輕,除了被替考學生被取消考試資格,替考槍手開除學籍外,僅甘肅天水案中,就有5人被提起公訴,31名公務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理。可殺一未能儆百,高考舞弊依然“前仆后繼”。
究其原因,是“無利不起早”。對于被替考考生而言,本來成績就不佳,如果僥幸得手,就意味著遠大前程,即使被查出,也大不了和自己考不上的結果一樣,值得一博;對于槍手來說,3萬元到5萬元的高回報,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對中介而言,既可以和有關部門拉攏關系又可獲暴利,動力無窮;而對那些涉考的違規工作人員,濫用權力謀利幾乎是一種自覺。有需求,有市場,有高額回報,讓高考替考無形中構成了一條龐大而隱秘的地下產業鏈。據報道,要將一個替考平安送入考場,雇主最少都需要付出10萬元。如此高回報的驅動,只要高考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漏洞,就可能被乘虛攻入。
因此,要終結替考頑疾,必須徹底斬斷利益鏈條。從這條地下產業鏈的各個環節來看,槍手固然該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但這些缺錢的學生不過是產業鏈的末端,能真正支撐起這項一本萬利生意的,不是跑龍套的中介,也不是違規的監考人員,而是背后一手遮天,能搞定考試各個環節的核心人物。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這么大的能量,可以讓替考者指紋露餡仍能入場,讓考場監控錄像不拍不該拍的地方。所謂“打蛇打七寸”,如果不鏟除背后強大的保護傘,很難真正斬斷利益鏈,即便每年嚴查猛打,終究是傷其皮毛而無損筋骨,風頭一過,替考仍會“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當然,筑牢制度的“銅墻鐵壁”,讓高考的每個環節都能透明公開地受到各方監督,也是防范各種漏洞、保證考試公平的治本之舉。(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