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深圳11家市屬公立醫院目前醫療欠費累積達到8157萬元,欠費人數有8000多人,欠費的不全是病人,還包括社保和保險公司。巨額欠費成為醫護人員和醫院的心頭之痛。
醫院是“道德沖突”最為劇烈的一個場所,具體表現在個體與單位的道德沖突,醫療人員遵從“希波克拉底誓言”,它有“救死扶傷”的先天性道德責任,“見死不救”有違醫德,而醫院卻有財務平衡經營責任,“沒錢不治”符合行業經營的普遍準則。一旦醫院把財務平衡的責任轉嫁到具體的醫療人員身上時,醫療人員將陷入多重困境,醫生既是醫療人員,又是催債員。公立醫院因其社會公認的公益性,而會陷入這樣的道德沖突中。
任何醫院,都有醫療欠費收不到的經營性風險,這個風險在可控的范圍之內時,并不會破壞醫院的財務收支平衡。但風險遠遠超出了它的承載力之時,醫院就面臨著“破產”的壓力,其日常性維護也會受到影響,從而會降低醫療質量。也就是說,欠費到一定水平之后,醫院的風險就轉化為社會的風險,社會和醫院及患者,面臨著“三輸”的困境。
困境具社會性,就需要社會化力量來化解。社會化的力量,包括醫院、政府、社會、個人。在現階段尚不可能實現全民免費醫療的現實情況之下,過多談論財政埋單并無多大意義。
當務之急是,建立一個“債權讓渡”機制。由于醫院缺少向患者索債的專業能力,“先治病,后付款”的高調道德,最后可能被部分人鉆空子,入院時稱沒錢,治好后就溜之大吉,留下一攤賬單。讓催債能力遠遠遜于手術刀技術的醫生,離開醫療室,到民間催債,不僅是一種專業浪費,也是不可能實現的任務。必須得把醫院的非醫療責任的債務,打包后出售給另一專門機構,由這一機構代為執行債權。這一機構可以集中專業力量追訴惡意逃債者,向醫保單位追討醫療賠付,并向有社會救助義務的慈善機構、紅十字會、政府的民政基金等提出專業救助申請。
非醫療事故的債務脫離醫院,轉移給專業性機構后,也并不是萬事大吉,當專業機構實現債權的商業可能性低時,他們不會樂意扮演這樣的角色,必須在社會上有多重替代債務人之時,這樣的商業可能性才會變多。所以,下一步就是如何打造充足的社會化的替代債務人。
依海外經驗,社會有暴力侵權受害者基金,受害者不僅可以從這一基金中獲得賠償,醫療部門也可以從這一基金中獲得部分或全部的醫療費賠付。另外,很多國家都有個人破產制,個人破產制的執行,有利于制約那些惡意躲逃債務的人,使他們在制度的引導下最終選擇自覺繳納醫療欠費,認為這樣的選擇對已利大于弊。當然,最終解決方案在于不斷充實醫保,降低看病痛感和欠費的可能性。(和靜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