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以來,奶粉銷售,市場上多了一條新渠道:藥店。奶粉進藥店,效果如何呢?據本報昨日報道,不得不有些遺憾地告訴大家:無論是北京、浙江、成都等開展試點的省市也好,還是長沙進行悄然試水的藥店也罷,消費者似乎興趣都不高。
從市場角度而言,奶粉進藥店而消費者不買賬,和農民伯伯種了青菜、蘿卜賣不去一樣,沒啥區別,并不奇怪,大可當作一條行業經濟報道來看。
不過,事情似乎并不如此簡單。正如有人所問:奶粉是食品,藥店是賣藥的,為何藥店賣起了奶粉?所以在這里,有必要把奶粉進藥店的來龍去脈說清楚。鑒于人們對奶粉信心的不足,去年6月,國務院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信部等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試行零售藥店專柜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等舉措。由此,獲得試點資格省市的各大藥店積極開展實踐,未獲試點資格城市的藥店各自試水探索。
對奶粉提出“參照藥品管理法嚴格管理”,這是好事,消費者對奶粉安全不放心,就按最嚴格的藥品銷售來監管,把奶粉放到藥店去賣。但“市場不相信眼淚”,進了藥店的奶粉,人們并不怎么“來神”。對此,有分析認為,一是消費者的習慣還沒形成,二是藥店服務不夠,購買不方便,三是企業推銷沒有形成聲勢。
應該說,這些分析都有一定道理。但在筆者看來,這樣的分析或許沒有挖到根本。其實,消費者并不在意奶粉在哪里賣,而是如何買得方便、吃得放心。把奶粉放進藥店賣,在國外有,但也如同我們的試點一樣,從來沒有關死超市、母嬰店、網絡的門,我們這么做,從本質上看,只是為奶粉生產企業開辟一條新的銷售渠道而已。對此,乳業專家王丁棉曾經表示:奶粉進藥店,并不能從根本上真正解決大家對國產奶粉的信任問題;奶粉的安全事故,少有出在銷售環節,絕大多數是在生產環節出問題。
由此看來,奶粉進藥店“遇冷”給我們的真正啟示是,相關部門要在解決好奶粉源頭監管上下功夫,而不是把眼光只盯著銷售渠道。如何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好主導作用,同時更好地發揮出政府的作用,這是人們在當下思考得很多的問題。奶粉進藥店而“遇冷”,正可以當作一只麻雀來解剖。(肖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