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制定相關法規,以保護那些因公共利益而不能參加高考學生的權益,讓青年在維護公義時能挺身而出,無后顧之憂。
今年高考前夕,江西宜春考生柳艷兵和易政勇在公交車上遭遇暴徒襲擊,柳艷兵在負傷情況下,只身沖上前,奪下歹徒手中的菜刀,壓制住歹徒。關鍵時刻,這個學生奮不顧身,用熱血寫下人生答卷。
高考是社會大事,如何對待考生見義勇為的行為,又一次成為熱門話題。高考究竟考查學生什么?大學需要什么樣的學生?怎樣才能讓人們明白,世界上有比分數更珍貴的東西?
距今35年前的1979年,全國語文高考作文題是這樣的:把作家何為的《第二次考試》按要求改寫為《陳伊玲的故事》。原作梗概:音樂學院主持聲樂考試的蘇林教授發現一件怪事,考生陳伊玲初試時成績優異,而復試時“聲音發澀,毫無光彩”,與初試判若兩人,考官們大失所望。陳伊玲抱歉地向老師們笑笑,離開了考場。數日后,困惑的蘇教授想弄清陳伊玲兩次考試聲音懸殊的原因,最終發現,復試前夜,陳伊玲所住街道因臺風造成火災,陳伊玲忙于安置災民,整夜沒睡,影響了第二天的復試。蘇林教授激動地告訴陳伊玲的弟弟:“請轉告你姐姐,她的第二次考試已經錄取了!”——1979年的考生,現在年過五十了,他們會忘了這個題目嗎?他們會把這個題目告訴自己的孩子或學生嗎?
距今17年前的1997年,全國語文高考作文題是材料作文,被業內簡稱為“是‘助人為樂’還是‘悄悄走開’?”
教育要求學生關注社會,關注現實生活,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反對在考試作文中說假話、說大話、說空話。這一次,從報道來看,宜春的兩名受傷考生,特別是柳艷兵同學,雖然沒有參加高考,但已經用實際行動表明了態度。
近年,媒體競相報道對高考學生的過分呵護,種種細節,已引起人們的不安,諸如因參加高考就敢于無視法規法紀,因擔心噪音影響休息,讓小區樓內不得使用電梯、毒死青蛙,等等。考生為自己高考而損害公共利益,即使考出一個高分,被名校錄取,對這個社會又能有什么作用?故而柳艷兵這樣見義勇為的學生,遠比“學科競賽獲獎者”、“體育特長生”、“優秀學生干部”難得,他在關鍵時刻的選擇,社會對他的贊譽,是對幾千萬中學生的一次教育。
網民熱情呼吁,請求保送柳艷兵上大學,表現出對公平公義的向往,其情可嘉。但這種請求在程序上存在難度,需要有章可循,依法辦理。昨天教育部表態,肯定柳艷兵的見義勇為,希望他們安心治療,并表示待他們身體康復后,教育部門將為他們組織單獨考試。
我希望借這一事件,從長遠計,制定相關法規,以保護那些因公共利益而不能參加高考學生的權益,讓青年在維護公義時能挺身而出,無后顧之憂。這次對柳艷兵二人“組織單獨考試”,同時也可以考慮其他因公缺考的個案,制定一系列可以參照執行的補考補錄條例以及嚴格的審查、執行程序。需要指出的是,不能把這些措施理解為高考的“破格”、“破例”,而應視作改革、完善高考制度的正常措施。(吳非 雜文家、江蘇省特級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