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10個多月,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涉嫌行賄等案件偵查終結,日前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此案事涉商業腐敗,但從立案起就被過度解讀。從“轉移民眾對食品藥品的注意力”到“中國投資環境發生變化”等等,各種猜測不一而足。然而,證據表明,葛蘭素史克將賄賂成本預先攤入藥品成本,通過大肆賄賂醫院、醫生、醫療機構、醫藥相關協會組織等醫藥銷售相關部門及其所屬人員推銷藥品,排擠中國藥品,在華銷售的藥品價格最高達其他國家7倍,將巨額利潤預提在境外,既損害了公眾利益,也破壞了藥品市場的秩序。其涉嫌犯罪的行為,不管在哪種類型的市場、哪種司法制度下都無法容忍。
就此案目前已知情節而言,值得思考之處甚多。其一,對于中國司法體系的正常反應何以會出現各種過度解讀。顯然,一些外來資本特別是葛蘭素史克這樣的跨國企業,仍然迷戀超國民待遇,不適應中國司法制度對商業腐敗的正常監管,面對監管不免有矯情之態。其二,中國的市場環境仍然不夠完善,助長了葛蘭素史克這樣的企業以腐敗牟利的土壤。藥品環節直接映射著整個醫療機制的弊端,國人也多有感受,因此不法尋租的空間就更大。其三,對于外來資本的法治約束,也存在漏洞,不是存在監管空白,就是違法成本過低,所以葛蘭素史克有法律空子可鉆。
健康的市場環境一定是法律制度行之有效的市場環境。只有在這樣的生態中,市場的參與者才可能獲得長期穩定的利益前景。就此而言,對葛蘭素史克案的查處,不是所謂中國投資環境惡化的表現,而是遏制商業腐敗,優化市場環境的又一次推進。這種推進對于中外資本的正當利益,都有增值之效。
還要看到,中國的市場監管模式正由點到面嘗試向“負面清單”管理過渡。“負面清單”管理賦予了市場內企業更充分的自主權,也對監管權作了更嚴格的規范。在政策方向上,行政意志對于市場的干預將越來越少,越來越規范。前所未有的開放布局和權力改革,將讓中國的投資環境更臻優化。
葛蘭素史克案發出的警示應當是雙向的。對外來資本而言,越是經營環境趨于寬松,越應該尊重中國法律而不是破壞、挑戰中國法律體系,這是有戰略眼光的企業應該劃下的紅線;對國人而言,如何改善市場環境,完善法律制度,讓不法尋租不敢越界,也是亟待破解的課題。
無論最后審判結果如何,葛蘭素史克案都沒有過度解讀空間,但是有深入思考的空間。這種思考,對于中國市場的各方參與者,都十分必要。(徐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