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昌市執行落戶新政,無論新生嬰兒是否在計劃內出生,只要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婚姻證件和戶口簿即可辦理戶口。
引發高度關注的同時,數位律師、學者聯名寫信,呼吁全國人大、國務院盡快清理各地新生兒落戶與計生掛鉤的違法規定,在全國范圍取消計生與戶籍的捆綁,消除“無準生證不能上戶口”的不合理現象。
【擺事實】
小明掐指一算,與計生捆綁的不僅僅是戶籍,林林總總,五花八門,環繞身邊生活,據不完全統計,至少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講道理】
小明翻閱了不少省份地區的有關紅頭文件,發現計生捆綁,有兩個鮮明特點,一個是有章可循,一個是于法無據。
所謂“有章可循”,指類似于“責任捆綁”、“大捆綁”的字眼在不少地區的文件中比比皆是,有些作為工作機制在推行。
所謂“于法無據”,是說不少捆綁很難找到法律依據,比如不少地區將落戶與計生捆綁,而根據《國籍法》和《戶口登記條例》,戶口登記部門應該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登記,而不應附加條件。再如廣州市番禺區規定凡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許可證》均需提供負責人的計生證明,而原衛生部頒布的《餐飲服務衛生管理辦法》則未要求辦理該證時須提供負責人的計生證明。
幾乎所有這些“捆綁”,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是“配合當地計生工作的需要”。計生系統有一個有名的“三捆綁”,即政府干部與計劃生育工作捆綁、計生辦工作人員與計劃生育工作捆綁、村(居)委干部與計劃生育工作捆綁。(有些地區也稱“政治、經濟(資源)、責任”為“三捆綁”)
小明以為,深層次看,計生捆綁背后凸現的是長期以來的懶政思維;蛟S計生捆綁有諸如法律、行政等方面的問題,但最大的“好處”就是有效,立竿見影,這也就是在不少地區屢試不爽的原因。
也正因為此,一些地方政府力推“計劃生育一票否決”,以計生的名義,盲目捆綁,涉嫌違法違規的同時,不僅給民眾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引發怨恨情緒,也滋生了權力尋租的空間。
【下結論】
計劃生育是國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絕對不能把計生當做“筐”,什么都往里裝。所以,鑒于計生捆綁,亂象叢生,更應該及時清理,維護國策的嚴肅性。
小明建議,應盡快自上而下清理各地與計生“捆綁”的違法規定,切實實現“法無授權不可為”。尤其是警惕那些,打著計生的幌子,實則破壞計生工作的行為。
在社會管理中,計生的歸計生,其他的歸其他。同時,計生工作的思路也該好好轉變了,特別是改變“以罰代管”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