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家三部委聯合發文放開非公醫療服務價格后,發改委、衛計委等部門,也在研究完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發改委官員表示,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要結合公立醫院改革進行,要堅持不增加患者負擔,醫保(基金)可承受,有利于體現醫務人員服務價值,有利于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結構關系,“不是所有環節價格都需要政府控制,能夠競爭的環節,應該更多發揮市場機制作用”。(4月28日《新京報》)
相比放開民營醫院價格管制,發改委官員對公立醫院價格調整的此番表態,顯然更為引人注目。因為,公立醫院承擔著公益兜底、民生兜底的基本職責,價格調整勢必影響到“看病貴”、“看病難”等民生問題。更何況,過去的改革經驗表明,所謂價格改革一般都是按“漲”字調進行,公立醫院價格調整恐怕也不會例外。雖然發改委官員表示,既要體現醫務人員服務價值,也不會增加患者負擔,但在兩者之間具體如何平衡,絕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兩全其美。
公立醫院實現“醫藥分開”,提高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藥物銷售價格,已經提了很多年了;但改革成效并不理想,有些地方掛號費、手術費等是漲上去了,可藥物價格依然沒有降下來。公立醫院改革的滯后,已經是整個醫藥體制改革中,最拖后腿的地方。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結構關系,提高優秀醫務人員工資待遇,同時形成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杜絕大處方、重復檢查等過度醫療行為,從而改善醫患關系,這是系統化的改革動作,絕不是簡單漲價就能實現的。
之所以當前醫患關系趨于緊張,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醫院有創收任務,醫生收入更直接與經濟創收掛鉤,患者則成了被薅毛的羊。去年關于“俄羅斯免費醫療”的討論中,達成的基本共識是:我們對醫療衛生的公共投入太少,而且分配極不公平,大部分給了黨政干部。新醫改幾年來,國家財政對醫療衛生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從4.4%提高到了5.7%。可放眼國際,醫衛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例,美國(2000年)為20.5%,德國(1998年)為18.89%。
政府部門對于公立醫院的投入不足,這不是只靠“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就能替代的;要提高醫務人員待遇,又要不增加患者負擔,解決的途徑之一,就應該是增加政府投入。反過來,如果是在政府投入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公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埋單的不是患者,又能是誰呢?再進一步說,如果沒有政府更多投入的支持,光拼醫院創收能力,醫療資源又怎么可能實現均衡配置?
當然,公立醫院改革不應只是提高待遇,更應借鑒港式醫院經驗,形成優勝劣汰機制。“先看病后付錢”的支付寶好評差評模式,其實也可以引入到公立醫院中來。取消事業編制,不給不負責任、沒有追求的庸醫提供崗位,同時給有醫德、有醫術、有追求的醫生提供更好的福利薪酬和與國際接軌的機會,對醫務人員收回扣、拿紅包等實行一票否決的零容忍,這才是積極向上的醫療體制。
最后,無論公立醫療價格怎樣調整,事實上都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關,在程序上應該更尊重患者話語權,而不能在患者不在場的情況下,自行隨意決定價格調整方案。對水價、電價進行調整尚且要提前召開聽證會,對公立醫療價格進行調整,更不能只在事后通知患者。(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