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朱慧卿
在央企及國企上市公司2012年年報中最為常見的費用明細——“業務招待費”,由于去年受到各界抨擊,今年逐漸退出了年報。如2012年以8.37億元的業務招待費成為兩市之首的中國鐵建,2013年年報中敏感詞“業務招待費”被清零,而“其他費用”一項從22.4億元增加至32.26億元,一年暴增了9.86億元,增長44%。(4月16日《北京青年報》)
在“八項規定”實施的背景下,招待費下降本是好事。然而部分央企及國企上市公司的“業務招待費”陡然從天價降為零,隨之而來卻是“其他費用”支出的明顯增加,這種“此消彼長”恐非簡單的數字變化,或許暗藏玄機,不可小覷。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等活動中,用于接待應酬而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對外聯絡、公關交往、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應該說,在正常的公務交往中,這種“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的正常支出,只要合法合規適度有據,公眾就能認同和理解,企業也不必糾結于此,遮遮掩掩。
如今,為規避媒體和社會的關注,一些國企將業務招待費“清零”,這是一種反常現象。企業要生存發展,不可能不與外界交往,必有招待費支出,賬面上反映出的數字卻為零,只能說明這些國企讓招待費“隱身”了,而“其他費用”的直線上升,恰恰說明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無疑,招待費從透明變為“隱身”,這不符合“三公”經費公開的規定,是不敢直面外界監督壓力的“鴕鳥策略”,更難掩大吃大喝追求高端消費之實。倘若聽憑其自由發展,遏制“舌尖上的腐敗”就會淪為一句空話。
當然,招待費“隱身”也給我們提了個醒,在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嚴格預算管理,堅持曬“三公”的同時,必須要求央企或其他單位一并公布“其他費用”,并附以詳實的支出說明。也可試行在會計報賬科目中限定“其他費用”最高支出比例,超支報賬即為違規。另外,或者干脆取消“其他費用”一欄,使招待費無依附“隱身”之處。(陸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