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3月29日,廣州市教育局下發《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當中明確今年廣州市高中停招擇校生,外來工子女不用交擇校費,也可以上公辦學校了。此外,今年獨立批可能新增特色學校特色課程班的招生。
就高中錄取政策而言,既然是考試錄取,自然其公平公正的體現就在于“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把“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當做資產階級的法權來批判之后,各種招生的限制不斷出現,比如,把青年學生分為紅黑幾等,“出身不好”不能錄取。
在“文化大革命”這種“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地洞”的思潮受到徹底否定之后,“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又在教育產業化的思潮里被金錢打開了“擇校生”這么一個缺口。這個缺口,給那些可以付得起擇校費的考生一個擠進本來考不上的學校的機會。
《意見》雖然在國家一再要求按時實行“異地中考”的政策指導下,有了取消擇校生的進步,但是總還是留有各種不公平的尾巴。例如,對于“在穗參加中考的非廣州戶籍學生”,事實上是設置了包括有居住證、有繳納社保、有廣州初中學籍和畢業證等一系列條件的。既然有這些限制,那么這些考生就應該視同戶籍考生,應該“分數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應該另外再設什么“公辦高中招收外地考生錄取比例上限定在8%”,相信過渡期后,這個限制應該取消。
至于高中除省、市屬12所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各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學校所在區以外的學生人數不能超過本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15%”,這就屬于地段教育資源的不公平了。尤其是越秀區,大量原來市屬高中下放到區,如果這樣,越秀區的考生被錄取的機會就要大很多,難怪這個區的房價要那么高!高中只要是公辦,尤其是原來的市屬高中、在建設示范性普通高中時市財政給予了一半支持的高中,就應該面向全市招生(除走讀生之外),而不能有這么一個比例限制。
至于搞什么執信“元培班”、廣雅“嶺南班”、廣大附中“國防班”、鐵一中學的特色課程班等,這些在學校里辦類似“重點班”一樣的東西,根本就應該取消,更不應該安排什么“獨立批招生”。至于新誕生的12所“廣州市特色學校”也參加“獨立批招生”,不斷擴大“獨立批招生”的名額,實際上是在堵死“擇校生”這個缺口下,教育產業化思潮的尾巴,遲早還是要被取消的。
取消擇校生乃教育公平之道,這條道是公辦教育的光明之道,務必在公布全部考生錄取情況的陽光下越走越寬廣。(作者王則楚是廣東省政府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