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報道,山東曲阜市出臺新規:所有市級領導干部一律取消秘書配備,其事務性活動由各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其中,包括曲阜市委書記、市長在內的10位市級領導秘書配備取消。
對市級領導干部的專職秘書一律取消,被稱作“新規”,可要看到,早在中辦1980年出臺的《關于中央領導同志機要秘書工作的暫行規定》中就明確規定,正省部級以上領導才可以配專職秘書。也就是說,該市取消市級領導秘書,只是矯枉。說其是“新規”,無非是源于違規配“秘”現象嚴重——《中國新聞周刊》就曾爆出,95%地方領導違規配專職秘書。這數據有待核實,但它道出的秘書配備普遍性“超標”,亟待正視。
表面上看,違規配“秘”,只是增加機構臃腫幅度,但要看到,它易演變成部分領導的“專享式特權”。對有些地方來說,政府辦公室的職能已涵蓋了秘書功能,領導配秘書已非必需,很多時候,它滿足的,不過是刷特權存在感之需——有些領導讀博,秘書代做論文的現象,就是例證。針對這現象,河南省委辦公廳還曾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干部在學習培訓期間不準帶秘書陪讀,不準請人代為聽課,不準請人代寫學習筆記和論文。想來,這儼然是個冷幽默。
應看到,八項規定中,也明確提出“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它包括秘書配備。在此背景下,云南、河北、廣西等地陸續清退“專職秘書”。如今年7月,云南省委辦公廳就下發通知,要求“省部級以下領導干部,一律不準配備專職秘書”。
由此看,曲阜取消市級官員秘書之舉,很難說是什么“新政”。值得關注的,是“底線下移”:本不該出現的怪狀,演變成了正常現象;現在要糾偏,反而成了可資嘉獎的善政。要改變這畸形局面,說到底,要將清理違規配“秘”提上制度化治理日程,對清退不力的依規嚴懲,而不能止于行政自覺,抑或運動式治理。否則的話,對清理違規配“秘”的贊譽,恐怕很難杜絕,也只能是讓人哭笑不得。(任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