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13年全年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29547元。按城鎮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低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4元,中等偏下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3元,中等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24518元,中等偏上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5元,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6389元。“5.6萬元屬高收入”的說法被吐槽,有網友表示,“呵呵,輕松邁入高收入群體”、“5.6萬的高收入買幾平米房?”(新華網1月21日)
看到這則新聞,高興的是,筆者也終于一不小心邁進了期待已久的高收入群體,原本以為自己只是一個因生活壓力而向下流動的中產。但高興之外,更多的是心酸。因為5.6萬元這個高收入,即使在南京這樣的二線城市,生活起來也顯得捉襟見肘。我所住的地段,不是城中心,也不是學區房,可是房價也已快突破兩萬元了。盡管已經榮幸地成為“房奴”一族,但每年的還款總額,就將近一個所謂的高收入的總和。難道,高收入就是給銀行打工,然后不吃不喝?
當然,如果平均來看,統計局的劃分也無可厚非。任何時候,總要強調實際情況。雖然公眾期待的高收入是一個水平,但現實的收入水平確實就是這樣,也的確需要區分個高中低,所以只能矮子里面選將軍,把5.6萬元的收入當成高收入。這是一種統計上的需要,只是這樣的需要,似乎忽視了公眾感受,讓人們覺得高收入其實只是一個空洞的標簽。
不過,任何數字和標簽都對應著民生的實際,都不能脫離個體的視角。從個體視角看,5.6萬元真的夠高嗎?如果一個人生活在一線城市,沒有自己的房子,這個收入能養活自己就不錯了。即便放在二三線城市,如果一個家庭不能人人達到這個數字,生活依然不是一件輕松的事。當然,會有那樣的情形,比如一個人生活在西部地區,家庭收入比較可觀,有房有車,那么,5.6萬元的確算得上高收入了。可這樣的群體又有怎樣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呢?
統計局的數字可能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這個“高收入”的標簽。首先,忽視了個體差異,似乎5.6萬元就可以讓一個人、每個人安居樂業。其次,隱藏了社會問題,5.6萬元只是收入,這個收入的高與低,要看支出的多與少,就像網友感嘆的,5.6萬元到底能買幾平方米的房子呀?而且生活還不僅僅涉及房子問題,一套房子都會讓人不堪重負,5.6萬元的“高收入”能讓多少人挺起腰桿?
公眾不可能活在數字中,現實的感受也會讓他們清醒。既然,現實的痛感真的存在,那就不妨直視,何必拿一些數字來說事——不僅不能帶來安慰,反而讓人覺得再次受傷。這可能不是一個統計的專業問題,而是一個統計的社會意識、個體意識的問題。畢竟,統計數字不是冰冷的數字,它背后對應的是民生的冷暖。(乾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