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記者發現,不少假冒偽劣商品藏身農村集市商店,一些店鋪將正品和“山寨貨”摻在一起賣,因包裝極其相似,不容易分辨。如此損害農村消費者利益的行為,應引起重視。
農村市場充斥“娃恰恰”、“康帥傅”等“山寨貨”,并非新鮮話題,一直令人心憂。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現實存在,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在收入上確有差距,一些農村消費者為生計考慮,再加上經年累月形成的消費習慣,喜歡購買廉價商品,本身無可厚非。但一些商家利用“挑便宜”心理,仿冒名牌、大肆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則是坑農、害農行為。
農村市場不是消“廢”市場,保障農村消費者權益還需多方協力。市場根據需求可以細分,允許有高端商品,也應有中低層次商品,卻不該讓假冒偽劣產品生存。資本的逐利性,決定了難免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鋌而走險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我們除了呼喚企業要流淌道德的血液,還應注重完善監管制度,加強打假懲劣的力度,讓造假、售假者付出沉重代價,從而規范市場秩序,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王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