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五糧液集團公務車拍賣收官,總計拍賣公車數量324輛,回籠資金3003萬。五糧液拍賣公車,引發了公眾對于國企公車購買、使用情況的關注。國企的公車有多少?這個數字一直沒有明確的官方說法。監管央企的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沒有相關統計數據。(1月16日《新京報》)
作為國企職務消費之一,國企公車消費一直是重點監管項目。近年來,國資委、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等部門在多個規范央企領導職務消費的文件上都曾頻發相關規定。吊詭的是,雖然文件發了一個又一個,國企到底有多少公車,竟然至今沒有統計數據。也就是說,監管國企公車的文件,居然主要是靠國企“自覺落實”!
近年來,國企高管薪酬過高以及自定薪酬福利的問題,一直為輿論所詬病。公車消費在內的職務消費,正是自定薪酬福利的一種。當“八項規定”、“反四風”在黨政機關掀起一陣陣廉政風潮時,身份微妙的國企高管卻游離于監管之外。有國企內部人士表示,作為一個“自負盈虧”的企業,公車消費肯定是與自身經營情況掛鉤;問題是,國企并不是普通的企業,國企高管的公車消費絕不只是企業內部私事。
私企老板的職務消費花的是自己的錢,再怎么奢侈我們也管不著;可國企高管的窮奢極欲花的是全民的錢,我們不能不管。如果要用一個詞來形容天價薪酬福利之于國企高管,那就是“拿著華爾街高薪的政府官員”。國企高管們說是政府官員,卻又享受著職業經理人的天價薪酬;說是職業經理人,卻又缺少一個真正市場化的選拔機制,而且仍然享受種種體制內的官員福利待遇——亦官亦商的國企高管,等于是高官與高管的好處“兩頭占”。
具體到公車福利,國企高管的豪車享受,不僅是光明正大的超標超配,而且是光明正大的公車私用;這到底合不合理,需要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因為,高管公車享受所花費的每一分錢,事實上都是國有資產的流失,全民股東的利益都將因此受損,這和公務員浪費納稅人的錢道理相似。“八項規定”出臺后,國資委隨即下發文件要求深入學習貫徹,顯然,反腐運動的諸多重拳在國企領域也該適用,問題是,不能光發文件不抓落實。
國企公車沒有統計數據,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監管的失職。五糧液集團的公車拍賣,讓我們見識了國企公車之豪華之泛濫;若將全國所有國企集中在一起,光是花在公車消費上的錢,都不知道“偷走”了多少屬于全民股東的利潤。更何況,國企揮金如土的奢侈職務消費,又何止是公車?媒體曝光的諸如中石化天價茅臺事件、天價吊燈事件等等,就是其中的縮影。對于國企職務消費,國資委理應有著更為嚴格的監管。
“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在這擲地有聲的反腐承諾里,國企高管包括公車消費在內,各種揮金如土的奢侈職務消費,絕不應該繼續成為“法外之地”。(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