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過了11年左右時間,中央就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作出重大修訂。顯然,時代發展對干部選拔任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干部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出現了諸多新問題。新修訂的條例,則直面這些要求和問題,回應了干部群眾和社會的關切。
現在公眾關切的霧霾、水土污染等問題,我們可以追溯到是干部的政績觀出了問題,都是片面追求GDP惹的禍。但政績觀出了問題,歸根到底還是干部選拔任用的指揮棒有偏差。此次,新條例規定防止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工作實績。
近年來“裸官”現象一直為社會公眾所詬病,對干部而言,這是信仰信念出了問題。你對這個國家都不信,都不愿與她榮辱與共,隨時準備開溜,你拿什么讓群眾跟你走?新條例對此類干部作出極為嚴格的規約,以前是規定不得擔任正職,現在則是不得列入考察對象。這就堵住了裸官的漏洞。
“火箭”干部一度讓人莫衷一是,說明“火箭升官”缺少法度,新條例則嚴格了破格提升的約束。破格不是出格,夠破格,就必須有響當當、硬邦邦的成績,經得起晾曬和檢驗。
以前一說干部提拔,就必須公選、競聘。機械執行的結果,使會干不會說的老實人吃虧,由此形成一種不重實干的歪風。新條例校正,確認公選競聘為干部選拔任用方式之一,只是規定在本地區本部門沒有合適人選時可公選,符合資格條件人數較多且人選意見不易集中的可競崗,防止簡單以票取人、以分取人。這就為老實肯干的干部留出了一條制度通道。
事實上,新條例的新亮點遠不止這些,所直面和回應的問題也遠不止這些。在某種意義上,新條例是對舊條例的一個全面校正和糾偏,也是對鍛造新時期的好干部定制了科學軌道。其定制的核心理念,一言以蔽之就是公道。
給干部以公道,在選人用人上公正、公平、公心,干部心齊氣順了,干事才有合力。干部選拔任用公道了,那些私德官德不淑的干部,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的不正之風,那些帶病提拔的腐敗分子,就會被整肅,就不會成為失去民心人心的“滑鐵盧”。
我們常說公道自在人心,但在干部選拔任用問題上,只有做到公道才能贏得人心。守住了公道,干部也才有帶領群眾這個資格。(黃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