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這是我們黨關于干部工作理論和實踐探索的最新成果,是新時期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著力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養造就高素質黨政領導干部隊伍的制度保證。
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戰略任務,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前無古人的宏偉事業。經過一代又一代人的頑強拼搏、接續奮斗,現在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越是事業發展的緊要關頭,越要有一大批德才兼備的領導骨干。而選拔大批黨和人民需要的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正是我們事業成功的關鍵所在。從這個意義上說,當前我們黨選賢任能的任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緊迫和重要。
把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最根本的要靠科學有效的制度機制。選人用人越是重要,就越要用制度來保證;干部工作越是復雜敏感,就越要用制度來規范。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是我們黨選人用人的總章程,對于規范選人用人工作,具有極大的強制性和約束力,必將促進各級黨組織更好地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有效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貫徹了中央關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總結了10多年來干部工作的豐富經驗,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內在要求,對干部選拔任用的基本原則、標準條件、程序方法和紀律要求等作了全面的改進完善,特別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在加強黨組織的領導把關作用與充分發揚民主相結合方面有新舉措,在解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突出問題方面有新突破,在從嚴選拔、從嚴把關、嚴肅紀律、嚴格監督方面有新要求,標志著我們黨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建設取得了新的重大進展。它的頒布實施,對于統一干部工作的思想認識,推進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選人用人工作科學化水平,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用好制度選拔好干部,關鍵在于抓好制度的落實,真正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是擺在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面前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委(黨組)要抓緊作出部署,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學、親自抓,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規范行使選人用人權。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黨委(黨組)的部署具體抓好落實,堅持公道正派,不折不扣按《干部任用條例》規定辦事,為選準用好干部把好關。領導干部要做帶頭遵守和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表率,組織人事干部要成為精通和落實《干部任用條例》的行家里手,要讓廣大干部群眾了解并自覺運用《干部任用條例》監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要加強對《干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反制度的行為,讓干部樹立規矩意識,敬畏黨紀國法,增強制度的執行力,防止“破窗效應”。要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制度體系。
“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好《干部任用條例》,著力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努力建設一支宏大的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組織保證。(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