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益嚴重的霧霾天,使得全國20多個省份的100多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重污染情況,京津冀、長三角重污染區已連成一片。如此嚴重的霧霾危機,許多城市是首次遭遇。中央氣象臺發布自有霾預警以來的首個橙色霾預警,地方的氣象部門也首次發布橙色甚至紅色預警。
這么高級別的預警尚屬首次,相關的應急機制更存在不少薄弱甚至空白點。比如,面對嚴重霧霾天,有的學校自己查詢相關信息決定停止戶外活動,有的學校則仍讓老師帶著學生在操場上做操玩耍;有的城市臨時停駛部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有的城市則“動作遲緩”甚至沒有反應。一些人還注意到,同樣是霧霾監測和預警,氣象部門和環保部門的通報信息內容又有區別,客觀上也容易形成新的疑惑。
常態化的霧霾污染,很大程度上是“人禍”,但根治還需要時間,而提高城市在霧霾污染下的應急管理水平,則刻不容緩。
而這些應急機制,不能停留在建立臨時性的協調小組或聯席會議上,而是需要建章立制、依法依規,并配套嚴格的考核、督辦和問責措施。
信息發布需要及時暢通。霧霾“突襲”,而相關的文件“仍在路上”——這樣的情況需要避免。隨著霧霾天氣的常態化,政府內部和對外的信息傳播都需要創新手段、提高時效,政府的短信平臺、官網、微博、微信等信息渠道需要徹底激活甚至發揮“主渠道”作用。
全社會的“自我管理”需要增強。應對霧霾污染,與其一味抱怨,不如實實在在做一點事。比如企業自身降低能耗和排放,商務和個人出行更多轉向公共交通,社會組織參與進行相應的科普、動員和培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