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國際殘疾人日”。12月2日上午,記者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東街走了一圈兒,在部分寫字樓和酒店的門前,基本上都可以看到供使用輪椅的殘疾人無障礙坡道,但是,這些坡道的長度、角度各不一致,有些坡道殘疾人根本不能自己順利通行(12月3日《北方新報》)。
殘疾人設施的尷尬,還不僅僅在于設計上的不接地氣。寧夏《新消息報》的記者還發現另外一種情況。在銀川,很多盲道成了“忙”道,盲道上停滿了各種車輛,很多盲人朋友,在走路的時候只能試探著前行。
原本是為了方便殘疾人通行的專用通道,卻成了殘疾人無法逾越的障礙。這些花了錢、費了工,建設得漂漂亮亮的殘疾人設施,緣何就成了不能使用的“盲道”了呢?方便殘疾人的無障礙通道成了障礙,成了擺設,是一種尷尬。
這牽涉出這樣一個話題:在殘疾人設施的驗收和管理中,究竟由誰說了算,是不是需要賦予殘聯這樣的組織一定的話語權和執法權?我們知道的是,這些工程之所以能夠交付使用,都是通過了驗收的。這些工程之所以被擠占,都是由于管理的不到位。那么,驗收過的殘疾人通道為什么就無法使用呢?建好的盲道為什么就被擠占了呢?
這種情況不僅僅在呼和浩特和銀川有,在全國各大城市都發現了這種情況。本來吧,問題并不復雜。對于設計不合理的問題,只要我們在建設這些設施的時候,多用點心,就不至于出現“好心辦壞事”的現象。就這些成了擺設的殘疾人無障礙坡道而言,缺失的就是一份責任心,只要調整一下高度,調整一下尺寸,調整一下布局,這樣的坡道就很容易造福殘疾人朋友。或者說,在建設的時候,征求一下殘聯的意見,請他們把把關又會如何呢?對于管理問題也很簡單,需要在管理的時候也賦予殘聯這樣的組織一定的處罰權,他們管理起來會更用心。
對于殘疾人設施能不能通過驗收,今后如何管理,要有殘聯方面的話語權,讓殘聯有一定的決定權,這障礙就不足以成為障礙,因為他們知道殘疾人的需求也知道這方面的標準,更會為殘疾人的權益而努力。(郭元鵬/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