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各方熱捧的P2P網貸似乎進入了冬季。據統計,10月份以來,倒閉或資金鏈斷裂的P2P平臺已達39家,涉及資金約10億元,P2P網貸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
P2P是一個網絡平臺,通過牽線搭橋聚攏閑散資金,用于投資理財,使小微企業、個體創業者等資金需求群體受益。其發展空間看起來相當廣闊,危機從何而來?
首先,超越平臺功能,進行自我融資。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臺的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再通過設計高利息的理財產品賣給投資者,或是以高利息放貸。在出問題平臺中,有的產品年化收益竟達48%以上,而目前經營較穩定的P2P平臺,年化收益率一般不超過15%。利息極高,一旦風險控制失誤造成貸款無法收回,就會引起流動性危機。
其次,通過“拆標”式運作,打包短期資金借給長期融資者。如今年9月底關閉的P2P網站“中財在線”,就是由于將一個借貸標的拆分成不同期限、不同金額推銷給投資人,導致風險不易掌控。此外,還存在一些網貸平臺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并采用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用于生產經營,有的甚至卷款潛逃。
如此看來,無論是P2P的“野蠻生長”,還是出現非法集資情況,都與監管不完善相關。網貸本應是一個專業化市場,需要有專業團隊,不僅需要具有信貸業務管控能力,還要有互聯網經營能力。實際情況卻是“低門檻、缺監管”。行業迅速發展的背后,凸顯的也是對監管的新需求。
提高監管水平,首先就是要提高門檻。可參照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的管理模式,對網貸公司的注冊資本、人員資質、信用記錄等提出具體限制,改變網絡貸款公司想開就開的局面。
同時,監管部門可在保證金、杠桿率、借貸利率、資金第三方存管等方面劃定一些具體要求,既要便于監管,又不能因門檻過高而扼殺創新。此外,投資者應提高警惕,不能過分追求高利率的借貸回報,應當綜合考慮利息收入和資金風險,作出理性的投資選擇。
央行負責人日前強調,平臺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更不能實施集資詐騙。隨著監管部門對以開展P2P網絡借貸業務為名實施非法集資行為作出較為清晰的界定,不僅有助于破解“偽P2P”擾亂市場的問題,還有助于以此開啟完善法律法規、推動P2P行業依靠大數據實現信用評級、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等新的發展之路。(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