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統計局22日發布的數據顯示,9月,在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有69個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同比上漲;一線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同比漲幅更是首次同時超過20%。從目前的趨勢看,部分城市或難完成年初確定的房價調控目標。
面對嚴峻的形勢,各地紛紛出招應對。23日出臺的“京7條”在繼續強調限購、限貸等措施的同時,加大了限價房的供給,首次在調控中做加法,拓展了調控的內容與方法。雖然其政策效果還有待觀察,但傳遞出的信號是積極、穩健的。
近十年來,樓市幾乎每年一調,甚至一年兩調。但是,在限供、限購、限貸、限價、上調首付門檻、房產稅試點、二手房征20%個人所得稅等幾乎是清一色做減法,“重拳”頻頻出擊的同時,房價亦如一匹脫韁的“野馬”一路走高。這種“愈調愈漲”的“尷尬”,充分暴露了傳統以做減法來抑制需求的調控政策的“缺陷”;增加有效供給,在調控政策中做加法,豐富了調控內容,效果值得期待。
樓市調控政策既要穩住商品房價格,又要有效增加保障房的供給。要厘清政府與市場在住房問題上的功能與邊界。“住有所居”,與“勞有所得、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學有所教”共同構成我國民生政策的主要內容,表明住房保障已成為城鎮居民的一項重要權利。因此,保障老百姓“有房住”,應是政府的基本職責,追求的是公平,要“應保盡保”;“住好房”則是老百姓的個人偏好、自主選擇,依靠市場去實現,價格上更多的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解決民眾的住房問題不能只靠市場,更要靠保障房政策的落實。
要合理引導住房消費預期,消除恐慌性需求,應調整好供地結構。不應該一味強調控制土地的供應,而是應該優化土地的供應結構。各地應在充分考慮民眾保障房需求的基礎上,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本地保障房政策實現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確保保障房用地優先供應、保障。在此基礎上,再根據市場需求提供商品房用地,從而讓老百姓“眼中有房、心里不慌”。
既保障住房供應,又嚴防房地產泡沫,需要讓政府與市場“雙輪驅動”。現在樓市問題的主要矛盾是保障房建設的嚴重滯后、供應的嚴重不足,政府應該積極行動起來,把“拖欠”的功課補上。當然,不是說再來一次房屋保障上的“大鍋飯”,政府大包大攬,而是應引進市場機制,讓政府、市場與個人在保障房體系建設中有個合理的分擔。至于目前價格已偏高甚至畸高的商品房市場,則應謹慎處理好“土地財政”與“土豪暴利”之間的關系,繼續嚴控投機性需求,為改善型、自住型、經營型需求的實現,營造一個良好、寬松的市場環境。既要防止商品房價格的盲目上漲,也要防止其斷崖式下跌,引發其他經濟、社會問題。
“控”與“放”、“減”與“加”,向來就是相對、辯證的。選擇實施的時機、掌握好相互間的“度”,則是對政府執政能力的一種考驗。只有讓政府與市場各歸其位、保障房與商品房各行其道、民眾各得其“所”,樓市調控政策才能取得預期的積極效果。(江南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