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今年第二輪中央巡視工作即將展開,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要求,“要不斷探索創新,強化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輿論普遍認為,第二輪巡視的重點將會更多地放在監督“一把手”的工作上。
鑒于干部選拔制度中,對“一把手”的選任,均采用了“最高規格”的審查程序及最嚴肅的考核,大多數走上“一把手”崗位的國家干部,均是德才兼備的好干部。一直以來,我們有個理解上的“誤區”,認為好干部是不會變壞的。然而,事實表明,一些原是好干部的“一把手”,卻最終走上腐敗犯罪的不歸路。這樣的異變,主因就在于我們使用干部時疏于監督和警示。
地方工作的經驗表明,一套領導班子是否高效與廉潔,往往與“一把手”本人的處事用權風格有莫大的關系,“一把手”可以帶壞一支干部隊伍,而對于失職的“一把手”,則會放任下屬腐敗而不自知。“一把手”在權力金字塔中,處于頂尖的位置,其權力行使不規范造成的地方建設工作的傷害,比一般干部要大得多。監督好“一把手”,是客觀要求。
而從“一把手”在帶領地方建設方面的作用上看,目前一些“削權減責”等傳統藥方,并不適合于成為監督“一把手”的機制構成要素,地方建設依然需要有魅力且有相當權力與智慧的“一把手”的帶頭作用,他們是沖鋒兵,他們是最前沿的引路人。這些因國情不同引來的新的預防腐敗命題,要求我們用創新思維來構建適合于中國的預防“一把手”腐敗的制度體系,而不是簡單照抄別人的經驗。
今年正好碰上出臺第二個反腐五年規劃的時間,第一個反腐五年規劃,重在“建立”反腐體系,而第二個反腐五年規劃,將會在“健全體系”方面努力。前不久最高檢在人大常委會上的專題報告,特別提到了“預防犯罪”的工作,也提到如何優化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作。可以看出,以2008年為起點年的第一個反腐五年規劃中,“建立制度”方面有所推進,而如何進一步健全這些制度,將會是新一個五年規劃的重點課題,監督好“一把手”就是這一規劃展開和實施中應有之題,紀委則以從“預防犯罪”的角度強化對“一把手”的事前監督,為其余擔負類似職責的部門的進一步跟進監督,開辟了通道。
今年以來,隨著前不久原南京市市長季建業的落馬,已經有10位副部級及以上的官員被查處。反腐是人民群眾的期待,腐敗可以亡國,腐敗會動搖執政基礎,反腐關乎于民族之興衰。反腐應長期化,預防腐敗應機制化,期待著中國有自己的“藍天法”體系,這將令我們不負于這個時代。(和靜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