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末,隨著房價不斷上漲,各地年初制定的房價調控目標能否實現,成為各界關注的重點。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9月房價同比漲幅超過10%的城市達到14個。對此,不少業內人士及專家認為,部分城市無法完成年度房價調控目標已成定局,按年初調控政策要求,這些城市將面臨問責,而控制房價需要增加樓市供應并盡早出臺房產稅。(中新網10月24日)
回顧年初地方版的調控承諾,大多要求“房價漲幅不高于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漲幅”,但今年上半年,部分城市房價漲幅已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譬如南京今年1~6月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9.4%,6月房價漲幅同比增長達12.3%;廈門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3%,同期房價同比上漲達11.9%。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下半年以來,大中城市房價逆勢飆漲已成定局,從北上廣深等城市的數據來看,完不成年度調控任務也成定局。這當然不是說地方部門撒手不管、毫無作為——10月22日國家統計局剛剛發布9月房價同比大幅上漲20.6%,北京隨即就推出7項措施“穩房價”。此前,廣東包括深圳市均已分別發布過調控加碼政策。但真正的問題恰恰在于:樓市剛需與土地供應是個火燒眉毛的矛盾,而調控政策即便不是隔靴搔癢,也有個釋放效力的過程,靠地方小打小鬧或事后諸葛地“穩房價”,就算土地財政舍得大義滅親,基本上也要慢了好幾拍——調輕了,不過是一場秀;調重了,市場又傷不起。于是,大多數城市總是在試探中與房價躲貓貓。
今年3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正式發布,要求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但對于怎么問責、問責到什么程度,明文規定的似乎只有“進行約談和問責”。幾年前,住建部的“約談”也不是沒提過,靠談話把房價談下來,顯然不是太靠譜。我們總喜歡在高房價上就事論事,而疏于或害怕在房價背后找其肇因。于是,傳說中的“儲備政策”就是“狼來了”的故事,望眼欲穿的“長效機制”基本上還是輿論的一廂情愿。
房價全面上漲,不能總靠阿Q式的思維說“等等就好了”,更不能在專家“明年就大跌”的撫慰中療傷,總要有所反思和調整。這十多年來,簡單靠加稅或鉗制購房需求的辦法已經捂不住飆漲的房價,“減稅增收”似乎才是較為合理的思路:一是減少地方政府在高房價中的實際稅費占比,以此平息地產行業暴利的火焰;二是加快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兌現,調整分配體制,起碼收入要能對抗飆漲的房價速度。
這幾天,微博上有關德國“房子閑置收歸政府”的傳言盡管被德國網友證偽了,卻也捎帶著普及了人家的另一種做法:如果一套房子超過獨立地產評估師算出的合理房價的20%,賣房人可能面臨5萬歐元罰金;如果超過50%,則可能要去坐牢。德國政府也有明確的房租漲幅限制,超過平均水平太多也會遭遇罰款。先不談依法管理房價的做法是好還是壞,它起碼傳遞了一個清晰信號:市場國家不是機械地運用市場規律,民生大局之下,面對一些已然癲狂的領域,有些事情等不及市場來慢慢調節。
回到國內房價問題上來,房價撒腿跑,“問責”看來不是什么靈丹妙藥。(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