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羈押近3年之后,被稱為“高鐵一姐”的女商人丁書苗24日蹣跚走入法庭,接受審判。
庭審之中,除案件的相關情況,丁書苗的形象同樣備受輿論關注。駝著背緩慢行走,及腰長發花白,因做過開顱手術頭部怕冷戴上帽子,過程中數次表示頭疼不舒服,甚至在公訴人宣讀起訴時站不住而獲準坐下……這樣的形象,無疑迥異于公眾印象中“賣雞蛋發家的傳奇女人”應有的強悍精明。
雖然在法庭上,丁書苗不一定有“演”的成分。但在現實中,經營形象卻是其長項。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曾與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商議,丁書苗捐款,范增玉安排其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丁因而先后38次給予范4000余萬元財物。而這一交易的目的,正是為了“樹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關部門的查處。
實際上,不僅是丁書苗這樣的商人通過慈善“洗形象”,甚至很多貪官都利用“偽慈善”邊貪邊把自己漂白。湖南臨湘原副市長余斌就提出,他所收受的財物中近15萬元已被用于扶貧幫困、社會贊助等,可不做受賄數額認定。而高調購買物品宣布捐贈災區,再由供貨企業以定金和質保金等形式返還現金的貪腐手法,更是屢有所聞。
的確,“好形象”會產生強大的光環效應。既可積累人氣、產生知名度,從而編織更大的關系網,也可在東窗事發后博取輿論同情,甚至為下一步棋打下伏筆。這樣的形象經營,可能包括受賄者種種訪貧問苦、輕車簡從的“政治秀”,可能包括行賄者捐款捐物、高調參與的“慈善秀”,更應該算上大拆大建、“N年大變”的形象工程。在丁書苗案中,行賄給范增玉的4000萬元,可能只是“九牛一毛”,而產生的效果卻是相當巨大,即便現在未能及時更新的網頁上,還可看到她“慈善名人”的頭銜。
反腐敗的劍越快,腐敗分子就會躲閃越迅疾、防護越齊全。反腐情勢愈加嚴峻,尤其需要剝落以身試法者的“光環”,更需要明辨“光環”下本真的身份。因為“光環”不僅會罩住貪腐、漂白罪行,更會破壞信任、敗壞風氣。
劉丁案是一起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的“標志性案件”。這個案件的眾多細節,無疑都可為中國的防腐反腐,提供頗有參考價值的借鑒。唯有全面、透徹、深入地剖析其中的教訓,才可謂真正“踏石留印,抓鐵有痕”。(舒天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