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桶油”之所以完不成任務,絕非是技術或能力不足,而是態度和責任問題。
環保部29日發布消息,因未完成2012年度污染物減排任務,中石油、中石化被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環保部決定對兩家公司的煉化行業新改擴項目實行環評限批措施。
2012年污染物減排,考核是針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八家央企,各地和其他六家央企均完成任務,只有“兩桶油”拖了后腿。“兩桶油”年度減排任務未完成的背后,存在諸多違規問題。比如《人民日報》梳理的,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化學需氧量濃度常年超標排放,湛江東興公司生產污水通過雨水系統直排等。
可資對比的是,“兩桶油”在國外的煉油企業,噸油污染物排放量均處世界領先水平。國外一流,國內末流,可見“兩桶油”之所以完不成任務,絕非是技術或能力不足,而是責任和態度問題。
國務院相關規定早已明確,中央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對利益相關者和環境負責。可見,央企在環保事業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比一般企業更嚴格。但“兩桶油”國內國外兩套做法,卻顯示出它們并未意識到自身的社會責任。
“兩桶油”在國內對環保顯示出懈怠,部分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一直難以奈何它們。監管央企,對地方政府來說一直是難題。去年廣東環保廳環境監察局局長周全,就曾為中石化企業屢發環境事件拍桌子,“明明發現排污超標,沒人去檢查,沒人去督促。還老是要挾地方政府,說什么為了國計民生。”如果地方監管部門能夠強硬起來,及時發現處理,把違規行為都扼殺于搖籃,也許年終考核時“兩桶油”減排任務就不會不達標了。
環保部對八家央企分別考核,或許正是考慮到地方監管的現實困境。現在環保部的項目限批處罰,確實體現了一定的威懾力,“兩桶油”已經先后表示要整改,確保實現減排目標。
但不管怎樣,在現階段,“兩桶油”首先應該意識到自己身上的環保責任,不能“內外有別”,真正如中石化當家人所說的,“污染的錢一分不賺”。而要保證央企切實履責,環保部門有必要拿出更多環評限批這樣的實在措施。(喻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