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北京律師董正偉向環保部申請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近日,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2月25日《法制日報》)
空氣污染我們可以聞到,河水污染我們可以看到,唯獨土壤污染,普通人單純憑借觸覺、嗅覺,基本是看不到的。但是,土壤質量又非常重要,它可以通過食品、農作物、地下水滲透,間接對公民的身體健康造成傷害。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里明確指出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應公開,顯然,土壤污染屬于應當公開的范疇。說土地污染是國家機密,這未免有點強詞奪理。
公開了土壤污染信息,是會危及國家安全呢?還是會危及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呢?恐怕都不會。只有繼續捂著、蓋著,才會引發更大規模的質疑、猜測,導致謠言會滿天飛。環保部門掌握的數據或許不完善,但可以一部分一部分地公開,或者逐項公開。不公開基本的土地污染信息,而后的一系列后續問題也無法解決,例如到底污染到何種程度的土地才需要修復?污染土地修復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諸如此類。畢竟,誰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不小心,吃了“毒菜”,住了“毒房”呢?
在涉及公民權益的問題上,公民的參與、監督顯得尤為重要,這就像PM2.5信息公開,如果沒有網友的積極推動與監督,各地會將PM2.5納入空氣質量檢測范圍嗎?只有將基本信息公開,在公民監督下,土地污染的問題才能得到監督,一些地方與不法商人的不良行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陳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