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最熱的話題莫過于李雙江之子涉嫌輪奸一事。據《新京報》報道,涉嫌輪奸案的李雙江之子李某等五人中,年齡最大的生于1989年,其余4人都是90后,但均已超過16歲。
筆者注意到,這幾個90后孩子是先去酒吧喝完酒,然后再去以“醒酒”的名義開房。酒吧等娛樂場所的監管是否存在缺位?現階段,不少涉案未成年人都是因為出入酒吧、 KTV等娛樂場所進而引發犯罪的。這些場所人員成分復雜,未成年人進入其中很容易受到不良影響,而且未成年人易沖動,喝酒之后更容易引發暴力事件。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社會有義務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希望這一細節能引起關注,建立起更為嚴格的酒吧監管制度,讓酒吧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明確具體的執法監督部門,減少酒吧里未成年人的身影。(林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