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的姐愿不愿留在城市為春運服務,其實大可不必動用強制規定,而可以在一些激勵政策上動動腦筋。
“廣州的出租車不能隨外地‘的哥’們回老家過年了。”日前,廣州市交委一位副主任向記者證實,一年一度的春運即將來臨,為了保安全、保暢通、保穩定、保和諧,要求凡廣州市籍的營運出租車,承包司機春節期間一律不得擅自駕駛自己承包的營運出租車回鄉,否則注銷承包合同。(見1月21日《人民日報》)
春節在即,回家是最糾結的話題。在諸多人因買不到火車票而煩惱時,廣州市的新規打碎了的士司機們開車回家的想法。司機們的憤怒可以理解,辛苦一年了,本以為“近水樓臺先得月”,不用為擁擠的春運而犯愁,沒想到如今有車不能開。相關部門的想法是,越到節前,越是勞動力稀缺,百姓打車更不容易,的士既然帶有公共屬性,逢年過節講究點社會責任,也不是什么過分的要求。
可是,“不得擅自駕車回家”,只能說是一個用錯力的好主意。勞碌一年,春節前歸心似箭。即便不許的哥的姐開的士回家,也擋不住他們擠入春運大軍的決心,留得住那一輛車,留不住那一顆心。弄到最后,這如意算盤多半是白打了,不僅無助于春運的士市場需求的紓解,還可能招來的士司機的埋怨和不滿。
其實,市場的癥結,最好還是市場來解決。的哥的姐愿不愿留在城市為春運服務,其實大可不必動用強制規定,而可以在一些激勵政策上動動腦筋。面對需求量飆漲的春運市場,的士司機私自漲價顯然是不行的,但這個時候,如果相關部門能主動免除春運期間的“份子錢”,或者動用一些地方財政,給節日期間堅守在崗位上運營的的士司機派點兒“紅包”,效果一定會好很多。
說得再遠一些,如果平時相關部門能夠對的士司機的休息權和其它一些合理訴求給予更多重視,尤其是讓一些外地來打工的的士司機感到更多溫暖和制度關懷,那么,過節時,讓他們主動留下來為城市服務也并非全無可能。
與其拿規定嚇唬人,不如拿政策激勵人、溫暖人。關鍵時刻,的士司機愿不愿堅守在工作崗位,其實考驗著管理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