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的喬先生在微博上爆料稱:“南京新世界花園開發商在小區里為他的狗砌了一個墓,占地200平方米,按照現在中山陵園地價,約值1000萬元!”消息一出,引發強烈反響。隨后景區管理方主管的“世界遺產明孝陵”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回應,稱開發商放置的只是“小狗雕像”。
電影《忠犬八公》讓無數人感動。阿根廷一條名為“卡皮坦”的狗在主人去世后守墓6年多,亦被傳為佳話。狗能為人守墓,人為陪伴自己多年后死去的狗建個墓,也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要緊的是有沒有侵占他人或公共的利益。
網上盛傳的這“天價狗墓”,是在一個畫卷型的建筑之下,安放了寵物狗雕塑,雕塑底座寫有墓志銘:“相伴十三載,三星高照來。守護今尤在,愛念永縈懷。”另一面還寫著:“貝貝,公元一九九五年,公元二零零八年六月。”假如“天價狗墓”真的只是一個雕像,首先要面對小區業主們如下質疑:“你們家的雕塑上還寫著生卒年月與墓志銘?”
當然,人家樂意在雕塑上刻上生卒年月與墓志銘,也是他的自由。關鍵在于,這個“雕像”若是安放在自個家中,那誰也沒意見,若是安放在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綠地上,這就把一己哀思悲情強加給他人了。你哀悼你的狗是你的自由,但你不能強迫所有人哀悼你的狗。事實上,討厭狗的人也多得是,如果說愛狗不需要理由,那么憎惡狗同樣不需要理由,你讓小區里憎惡狗的人天天看到你的狗雕像,也是對他人權利的侵犯。
而比喜愛狗或憎惡狗的沖突更本質的,則是侵奪權利與捍衛權利之間的爭斗。小區業主認為,開發商占據了公共用地(包括“天價狗墓”所在地),開發成別墅后營利,而之前承諾的會所、游泳池和網球場無一兌現,他們的證據是一張2005年審批通過的規劃圖。而開發商則拿出一張2007年審批通過的規劃圖表明自己的立場。發微博的業主喬先生強調,小區開發商數次更改規劃都沒有召開過聽證會,這與相關規定不符,而那些屬于全體業主的公共綠地,應該面對小區開放。就此而論,是“天價狗墓”還是一座私人的“小狗雕像”,這其實并不重要,因為就是否侵奪公共財產而言,兩者并無本質區別。
有網友說:“是天價狗墓,還是雕塑小品,元芳速來徹查此事!掘地三尺一看究竟如何。”我看掘地三尺是不必了,但中山陵主管部門一句“我們得知只是雕像放在這里以后,已經通知小區的工作人員將小狗雕像運走了”,實在有點輕飄飄,讓人想到屁股與腦袋的關系。